“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關鍵時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的出臺,,符合全社會的期盼,。”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企業(yè)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研究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張文魁表示,,《意見》把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與增強人民群眾財富財產的安全感、增強社會信心,、形成良好預期,保持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和國家長治久安聯(lián)系在一起,,這在中央文件中是第一次,。“這樣的認識,,如果能夠在未來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中得到充分、具體的體現(xiàn),,那么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就能邁出堅實步伐,。”張文魁說,。
針對有輿論認為,,《意見》的出臺,是應對當前民間投資下滑,、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加大而采取的措施,,張文魁表示,不排除產權保護措施的強化與完善會對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國民經濟起到提振作用,,但如果僅僅把這份意見理解為一場“及時雨”,,那就是短視的、功利的,。
張文魁表示,,產權保護的根本方向是法治化。不實行法治,,財產權利也有可能在一段時期里獲得較好保護,,但并不牢靠。盡管產權保護法治化將是一個較長的過程,,但只要堅定地朝著這個方向不停地走下去,,產權保護制度就會越來越完善,、可靠。
由于產權保護不僅涉及公權力對私人財產的侵害,,也涉及私人之間的財產與合同糾紛,,所以在產權爭執(zhí)和爭奪中,權利界限遠遠不是“小蔥拌豆腐”那樣一清二白,,這給權利界定和判定帶來很多挑戰(zhàn),。
在張文魁看來,要建立法治化的產權保護體系,,特別是保護非公財產權利,,就應該像《意見》指出的那樣,審慎把握處理產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嚴格區(qū)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等各種復雜的界限,,防范刑事執(zhí)法介入經濟糾紛,防止選擇性執(zhí)法,。特別重要的是,,要提高司法的專業(yè)性,要防止權力對司法的干預,,要對公權力進行限制和約束,。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明確提出,,要著眼長遠,,著力當下,抓緊解決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總結宣傳一批依法有效保護產權的好做法,、好經驗,、好案例,推動形成保護產權的良好社會氛圍,。
張文魁表示,,有時候具體判例對于扭轉信心下滑所起到的作用,或許比100份文件都要強,,希望能盡快看到釋放依法保護產權強烈信號的具體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