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房產稅的議論很多,,對房產稅的期望也很高,。其實,賦予房產稅過多功能,,最終可能適得其反,。過高的期望只能帶來過多的失望,,不僅公共政策目標不易實現,就連社會穩(wěn)定也可能受影響,。房產稅開征關系千家萬戶,,必須非常謹慎,開征之前,,還是正視房產稅到底能做什么為好,。 房產稅不能調房價。房價高企與土地供應不足有關,,與貨幣量過多有關,。如要降房價,則擴大土地供應和壓縮貨幣供應量更有效,。國際金融危機之前,,世界主要國家都有房產稅,但根本無法阻止房價上漲,。只要房價一年能上漲7%,,那么房產保值問題就能解決;若房價一年能漲10%,,則房產稅增加的持有成本也容易覆蓋,,因房產稅稅率幾乎不太可能超過3%。通常情況下,,房產稅不能調節(jié)房價,,上海重慶的試點也印證了這一點,雖然兩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覆蓋范圍還非常有限,。 房產稅也不能用來調節(jié)收入差距,。收入分配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職能,而房產稅是地方稅,。在可以選擇的條件下,,稅重地區(qū)的居民不愿意居住。賦予房產稅調節(jié)收入差距的定位,,只會鼓勵各地“以鄰為壑”,。各國多不用房產稅來調節(jié)收入差距。即使是個人所得稅,,由于全球化的原因,,其收入調節(jié)作用現也較少得到強調。政府更多地借助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來促進社會公平,。 另外,,中國財產稅稅收收入低也不應是對個人住房開征房產稅的理由。稅制結構優(yōu)化要有一個過程,。房產稅在其他國家稅收收入中的地位高,,不足以說明中國也需要有更高的房產稅收入,。世界上有17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開征增值稅,美國就沒有,,但美國稅制結構就不見得不合理,。房產稅之于當下的中國也是如此。再說,,稅制結構演變有其自然規(guī)律,,經濟社會環(huán)境不具備而盲目調整不見得就能實現預期目標。 未來,,開征房產稅的收入可以為地方公共服務提供財力,,但對房產稅所提供的稅收收入水平也不宜有過高期待。時下,,用房產稅取代以“賣地財政”為主要內容的土地財政模式的看法較為流行。果真如此,,那么要收多少房產稅才夠呢,?稅收負擔問題不能忽略。雖然中國的稅負哪怕是廣義稅負在世界上也只是處于中等偏上水平,,但在稅負分布上,,廣義稅負(包括各種稅費基金)分布極其不均。購買商品房自己居住的個人負擔最重,,如再增加他們的負擔,,顯然不合理。僅以持有環(huán)節(jié)無稅負來說明房產稅開征的必要性也似不妥,,一種商品各環(huán)節(jié)的稅負應綜合看待,。開發(fā)交易環(huán)節(jié)已繳納了較重稅負的商品房,在持有環(huán)節(jié)還要課稅,,只會進一步加重購買商品房自住者的稅負,,不利于住房民生改善。房產稅只能是一種替代性稅種,,即在開征房產稅的同時,,取消相應稅費。 神話房產稅的作用,,只能給房產稅帶來不可承受之重,。房產稅能有幾個斤兩?這不是拍腦袋就可以拍出來的,。轉型期本來就是問題叢生的時期,,在各方面條件不具備的條件下,對個人住房開征房產稅還是謹慎為好,,這可以避免更多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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