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發(fā)布的新股配售措施規(guī)定,,投資者持有1萬元以上市值可以申購新股,。這被市場稱為新股市值配售制度。本欄以為,該規(guī)定雖然短期能起到刺激持股的作用,
但這種政策也有排斥外來力量的效果,,并不利于股市的長期發(fā)展。
市值配售制度在A股歷史上曾經(jīng)使用過,當時由于廣大中小投資者認為上網(wǎng)定價發(fā)行方式會導致巨量資金云集一級市場,讓這些資金享受著穩(wěn)賺不賠的打新收益,,然而二級市場股價不斷下跌。于是中小投資者呼吁,,引入市值配售制度,,即沒有二級市場股票就不能認購新股,新股配號數(shù)量與市值掛鉤,,但最后改政策并沒能引起股市的上漲,,最終導致老股和新股價格雙雙疲軟,。
不可否認,,在市值配售初期,確實能夠吸引一部分資金買入股票,,以便實現(xiàn)具備申購新股的資格,,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短期資金注入的效果就會被越來越多的新股融資沖淡,,而且由于存在股指期貨,,所以事實上這些新增買盤還可以不承擔股價變動的風險。例如某投資者投入72萬元按照滬深300指數(shù)權重比例配置出300只股票,,同時做空一手股指期貨,,這樣不管股指是漲是跌,投資者都不會承擔投資風險,。
由于投資者持有72萬元的股票市值,,可以在每次新股發(fā)行時申購7.2萬股,假設新股平均中簽率為1%,,那么每次新股申購該投資者平均能夠獲配720股,,假如平均發(fā)行價格為10元,新股上市平均漲幅為20%,,那么每只新股發(fā)行該投資者理論上可以獲利1440元,,假如2014年一共發(fā)行200只新股,那么該投資者可以獲利28.8萬元,,合計投入資金按照150萬元計算,,年化收益率也能達到19.2%。
由此可見,,市值配售制度并不會給整個股市系統(tǒng)帶來新增資金,,只能增加股指期貨的空單供應量,那么股指期貨合約甚至將會出現(xiàn)長期的貼水交易,,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股市的價格體系,。故本欄認為市值配售制度只能作為權宜之計,,從長遠看,新股發(fā)行還是采用競價發(fā)行模式比較公平高效,。
市值配售制度最大的弊端是不能引入新的投資者,,以往云集在一級市場的巨量資金,在和股市的親密接觸之后,,部分也會在看到股市機會之后轉入二級市場操作,,但市值配售制度需要投資者長期持有股票,這對于新投資者的進入有抑制作用,。同時,,當新股集中發(fā)行時,持有股票的投資者也會因為籌集申購資金而賣出持股,,這也會引發(fā)股價的短期劇烈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