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經(jīng)濟所研究員汪麗娜認為,,越是買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越難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公積金只能長期閑置在賬戶里,,等老了退休后提取,,公積金幾乎變成養(yǎng)老金。她呼吁,,住房公積金制度應盡快改革,,不要有違初衷。(11月12日
人民網(wǎng))
汪麗娜研究員道出了一個老生常談問題,。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社會福利,,本意是為人們買房助一臂之力,,只是長期以來,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于買房,,繳存人只要不買房,,公積金便只能躺在賬戶里睡大覺。由此帶來的問題是,,越是富有,、越有能力購房的人,越能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好處;越是貧困,、越買不起房的人,,越是無法享受住房公積金之福利。住房公積金“助富”不“濟貧”,,既對低收入者不公平,,也與住房公積金的制度設計初衷相違背。
鑒于此,,近年來不少地方出臺了變通措施,,住房公積金不僅可用于購房,還可用于租房,、修房以及治療重大疾病等,,公積金的使用范圍在不斷擴展。這些變通措施無疑值得肯定,,但申請公積金時的種種門檻讓人望而卻步,。
比如,雖然北京市規(guī)定公積金可用于租房,,但同時規(guī)定提取公積金須出示房屋租賃合同以及房租完稅發(fā)票,,而房東出租房屋往往并沒有繳稅。沒有完稅發(fā)票,,租房者要么自己支付稅金,,要么放棄提取公積金,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錢繼續(xù)躺在賬戶里睡大覺,。房價畸高,,北京尤甚,在此情況下,,即使要征收“房租稅”,,也不應作為租房者提取公積金的前提條件,因為“房租稅”由房東繳納,,與租房者無關,,不繳“房租稅”并非租房者的責任。房東不繳稅便禁止租客提取公積金,板子明顯打錯了人,。
住房公積金變成養(yǎng)老金,,看上去并不是太壞的事情�,?蓡栴}是,,公積金躺在賬戶里,年利率只有0.35%,,遠低于銀行存款利率,。這又讓人匪夷所思,公積金的利率為何如此之低?低率畸低,,意味著公積金“躺著縮水”,,當它變成養(yǎng)老金時,人們提出來的錢相比存進去的錢已大幅貶值,。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社會福利,,本就具有社會保障的性質,應將之與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結合起來,。在這方面,,其他國家的做法可資借鑒,比如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就是集多種社會保障于一體的福利制度,,住房公積金與其他社會保障之間具有共通性,民眾不管是購房還是治病,,不管養(yǎng)老還是子女教育,,都可以支取和使用自己賬戶里的公積金,。
應當明確的是,,住房公積金屬于繳存人所有,老百姓是其賬戶里公積金的主人,,何時支取,、如何使用這筆錢,應當更多地由繳存人自己做主,。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只要符合“濟貧”的原則,,不違背社會保障性質,繳存人就應擁有自主支配和使用的權利,,這項權利不應被變相剝奪,。因此,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應進一步擴大,,以提高其使用率,,為社會保障助一臂之力,讓更多民眾能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