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北京市朝陽區(qū)以“限房價,、競地價”的方式掛牌出讓了一宗住宅用地,,商品房限價每平方米22000元,比周邊在售二手房價格低4000元左右,,這是北京年內第一宗限房價競地價地塊,。不久之前,國土部門相關人士也曾經(jīng)公開表態(tài),,在“招拍掛”出讓方式不變的情況下,探索將此前在北京等地試點的“限房價,、競地價”或“限房價,、競保障房面積”出讓方式加以推廣,。 這是否意味著主要城市房地產(chǎn)調控思路的轉變呢?筆者認為,,經(jīng)過對過去多年的調控失敗的反思,,考慮到北京今年年初制定的房價控制目標“非常別致”,沒有一味地強調“要讓房價下跌”,,而是重點強調“要進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價格,逐步將其納入限價房序列管理”,。我們認為,,北京此舉寓意深刻,可能意味著調控新思路漸進浮出水面,。 北,、上、廣,、深四個一線城市是調控政策(特別是限購政策)執(zhí)行最嚴厲的城市,,而北京更是今年“20%個稅”政策唯一執(zhí)行的城市,但一線城市漲幅持續(xù)居前,,北京上漲最快,。今年以來,主要城市房價漲幅的梯隊基本明朗,,北上廣深等四個一線城市房價漲幅基本位列前四位,,同比平均漲幅在15%左右,而南京,、杭州,、武漢等重點二線城市緊隨其后,平均漲幅在10%左右,。最嚴厲的調控措施,,不僅沒有實現(xiàn)房價下跌的目的,主要城市房價反而屢創(chuàng)新高,。在這種背景下,,調控思路必須要做出轉變,特別是要向長效機制來靠攏,。 我國城市間發(fā)展的差距是非常大的,,大城市(特別是一線城市和主要二線城市)是我國發(fā)展現(xiàn)代服務業(yè)和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的集聚地,代表著國家在經(jīng)濟上的競爭力,。當今世界,,為了吸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大城市往往支付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報酬。另外,,大城市的民營和私營經(jīng)濟發(fā)展和創(chuàng)業(yè)的政策環(huán)境比較好,,也誕生了一大批高收入的人群。而同時出于配套需要,,低技能勞動力也往大城市集聚,。大城市的收入差距要高于中小城市,而且從收入結構上劃分,,大城市高收入,、中等和低收入階層的界限很清晰。 大城市高收入階層盡管占比只有20%左右,,但足以將整體房價推高到一個讓中等收入階層和低收入人群無法承受的水平上,;大城市的中等收入人群規(guī)模占比大概在50%左右,這部分人群購房需求盡管也存在困難,,但一方面可以靠收入累積來實現(xiàn),,另一方面也可以靠父母等親戚資助。不可忽視的是,,80后和90后中等收入人群中,,超過80%的購房獲得了來自于父母的資助。因此,,大城市的住房需求將長期居高不下,。 近年來的調控重點基本上集中在抑制需求方面,突出的就是限購,、限貸,、征稅等,而其結果則是大城市房價屢調屢敗,、屢調屢高,。因此,大城市房地產(chǎn)調控必需要轉換思路,,與其“堵”不住,,不如疏導和分流。這就是放開對于高收入階層購房的各種限制,,一方面可以留住稅源和增加稅收(免得將這部分需求趕到國外),,另一方面可以為政府支持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問題提供資金,而且將針對高收入人群的住房市場與針對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市場隔離,;對于中等收入人群,,在保持“招拍掛”不變的情況下,改變土地市場化出讓的方式,,即政府通過降低土地出讓價款,,實現(xiàn)對市場一定幅度的讓利,降低中等收入人群的購房成本,如北京,、深圳等地所推行的“限房價,、競地價”等土地出讓的模式。 除去少量為滿足高收入人群購房需求的用地出讓外,,如果政府將絕大部分住房建設用地都通過這種市場化的方式來出讓,以滿足中等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大城市的住房價格將會出現(xiàn)明顯的下降,。而放開高收入人群購房需求所釋放出的土地出讓收益和稅費,不僅可以彌補政府在土地市場上的“讓利部分”,,也可以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提供資金來源,。北京等地推出的“限房價、競保障房面積”土地出讓模式以及深圳推出的城市更新配建保障房等就屬于這種思路,。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新的土地出讓模式堅持市場化的原則,,適當修正“招拍掛”的弊端,;另一方面,“限房價,、競地價”和“限房價,、競保障房面積”的模式與原來的經(jīng)濟適用房、限價房等模式在本質上是不同的,,前者屬于市場化住房模式,,而后者是保障房模式。在破除土地財政,、土地制度改革和房地產(chǎn)稅費改革等在短期內無法取得實質突破的情況下,,推動房價上漲的體制性原因無法解決。因此,,對住房市場化做如上的修正不失為一種可選的方案,,既可以部分克服舊體制的障礙,也可以緩解高房價和住房問題繼續(xù)惡化,,更重要的是為解決高房價和住房問題提供時間和空間,,這可能成為房地產(chǎn)調控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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