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多地表示將試行公務員聘任制,,公務員聘任制似乎正成一股“潮流”,。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此前表示,,該部正就公務員聘任制制定相應辦法,,正在全國范圍內試點,。相關官員表示,,一旦因貪腐等問題被辭退,,聘任制公務員基本沒有在公務員體系復出的可能,。(《京華時報》5月20日) 公務員聘任制雖是舊詞,,卻總能成為新聞。20多年來,,國外公務員管理已越來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我國也早在1993年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就將聘任制納入公務員管理范疇,,后來又在《公務員法》中對此予以明確,。比起公務員委任制、選任制,,聘任制最大的特點就是打破“鐵飯碗”,,而不再是只要當公務員一天,納稅人就得負責養(yǎng)他一輩子,。 但是,,對于聘任制實際所能起到的打破公務員終身制的所謂“鯰魚效應”,恐怕不能有過高期待,。一方面,,聘任制大多僅限于城管等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以及一些專業(yè)技術性很強的崗位,,傳統(tǒng)意義上有職有權的領導崗位,,聘任制顯然難以涉及。聘任制公務員相當于公務員中的“勞務派遣者”,,比委任制公務員工作更累,,一遇縮編減崗則成為裁員首選。所以,,指望聘任制試點真正打破公務員“鐵飯碗”,,目前還不現(xiàn)實。 聘任制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如果發(fā)生瀆職,、貪污或其他觸犯合同規(guī)定的違法問題,有關部門肯定會解聘并辭退相關聘任制公務員,,并且基本沒有在公務員體系復出的可能,。相比之下,,委任制公務員在免職后再度出山卻是常態(tài),這屢遭公眾質疑:除了污點官員難道就無官可用,? 既然聘任制公務員“貪腐無復出可能”,,為什么委任制公務員和選任制公務員卻“凡被免職大多復出”呢?幾年前,,江西豐城市衛(wèi)生局局長甘志華因為公款旅游被曝光而免職,可僅僅三天后,,其又“復出”任衛(wèi)生局黨委書記,。當?shù)叵嚓P部門振振有詞“從局長變成書記,當然屬于處理,�,!薄熬珠L變書記”式的“處理”,不過是虛假問責,。既然“貪腐無復出可能”,,那么,所有的公務員都理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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