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最新公布的數據,,用數字詮釋了地方財政對土地財政的依賴,。這種依賴,不僅僅來源于土地出讓金的高額收入,,還有隨后房地產開發(fā)所帶來的一系列稅收,。 土地出讓金收入可謂是“爆發(fā)式”增長,。2013年第一季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7700億元,,同比增加2448億元,增長46.6%,。報告指出,,營業(yè)稅4576億元,,同比增加561億元,,增長14%,。主要是房地產市場成交額增加帶動房地產營業(yè)稅相應增加。地方其他稅種方面,,土地增值稅822億元,,同比增長34.7%;契稅917億元,,同比增長38.3%,;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404億元,同比增長7.5%,;耕地占用稅432億元,,同比增長7.9%。 分稅制改革后,,地方政府面臨“錢少事多”的難題,。因此,在大力推動新型城鎮(zhèn)化發(fā)展的同時,,也要推動地方由土地財政向稅收方向過渡,,以緩解對土地出讓收益的過分依賴,保證地方財政長期安全穩(wěn)定,。 以討論擴大試點征收范圍的房產稅來看,,雖然收入增長速度極快,但由于基數較小,,目前其增長量無法與土地出讓金的波動相平衡,。不過,其總體向上的發(fā)展模式可以給其他地方政府以借鑒,。2012年,,上海市地方財政收入完成3743.7億元,比2011年增長9.2%,,房產稅收入925594萬元,;而2011年,上海市地方財政收入完成3429.8億元,,比2010年增長19.4%,,房產稅收入736625萬元。
我國現行的房地產稅收可大致分為流轉稅和保有稅兩種,。流轉稅主要在商品的流通環(huán)節(jié)征稅,,受商品房交易額的影響較大,如契稅,、營業(yè)稅,、土地增值稅和所得稅等;而保有稅的征稅對象主要為國有土地、自有房屋等資產的存量,,受該類資產現有價值影響較大,,如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等,,主要受商業(yè)和辦公樓等經營性物業(yè)保有量和租金變化的影響,。 房產稅的目的并不是為了打壓房價,實質上是為了形成規(guī)范的經濟調節(jié)杠桿,,改變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 擺脫土地財政,不僅有利于地方政府財政安全,,也能有效推動房地產調控效果及早顯現,,避免在一輪輪“面粉貴過面包”的過程中,將房價逐步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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