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25日掛出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xù)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粵五條”),。有媒體在報道時分析說,,這個版本的地方細則與“國五條”對二手房出售計征20%所得稅的規(guī)定相比,存在不少“漏洞”,,同時在其他問題上的限定也相對模糊,。 輿論期待的地方版“國五條”,,公眾終于看到了廣東版本。但從輿論反應來看,,悲觀者多,,樂觀者少。只有少數(shù)幾個觀察人士認為廣東版新五條措詞嚴厲,,有不少亮點,。更多觀察人士則指出,“粵五條”缺乏新意,,實質內容不多,,關鍵問題表述模糊,;不僅不會對市場造成沖擊,而且會讓房價下行希望落空,。從網上的反應看,,網友們的吐槽又“粗”又“戲”。 客觀地說,,“粵五條”還是有一些亮點的,。比方說,明確要求該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監(jiān)察廳要加強對各地穩(wěn)定房價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監(jiān)察部門的介入意味著,不嚴格執(zhí)行調控政策將被問責,。再比如,,“粵五條”中規(guī)定“廣深珠佛要嚴格執(zhí)行限購,原政策與‘國五條’要求不符的應立即作出調整”,,意味著限購范圍將比以前擴大,。 除了釋放一些積極信號,“粵五條”同時也釋放出一些不好的信號,。比如,,應該明確規(guī)定的內容沒有明確規(guī)定,房貸如何量化,,個稅如何征收,,房產稅何時試點等關鍵性內容,在“粵五條”中都沒有出現(xiàn),�,?赡茉谝恍┤丝磥恚盎浳鍡l”沒有明確的內容,,會在各地級市及以上城市的地方細則中進行明確,,但筆者認為,,“粵五條”不該如此模糊,,這給市場傳遞的信號是,省級政府調控房價的決心不大,,而且不排除也會影響到廣東各城市的調控決心,。 顯然,國家層面出臺的樓市政策,,稱之為“宏觀調控”是比較準確的,,而包括省級政府在內的地方政府出臺的樓市政策,準確地說應該是“微觀調控”,,越精細越好,。如果國家政策“宏觀”,地方政策也“宏觀”,樓市調控必然是空對空,,漏洞百出,,難以達到理想效果。 警示什么呢,?一是每一級政府出臺的調控政策或細則,,都應該把該明確的內容必須明確,不能推給下一級政府,。這是因為,,省推給市,市推給縣,,一級一級向下推的實質就是推卸責任,。二是省級政府出臺的政策不明確,只能由各個具體城市自己來明確,,那么,,其結果就是各個城市自己調控自己——“自己割自己肉”自然不忍心下手;三是一級一級向下推,,有可能導致政策力度不斷減弱,。 筆者有一個建議是,每個地方的樓市調控政策都由上級政府部門來制定,,例如,,由國家部門制定各省市區(qū)的房價控制目標,省級政府部門制定各個地級市的調控任務,,以此類推,。這樣操作的好處顯而易見,不僅避免了各地“自己調控自己”,,有利于實現(xiàn)調控目標,;而且,上級政府制定的調控任務更為公正客觀,,這是因為,,上級政府視野更為寬闊,制定調控政策時也沒有直接利益沖突,。 從可行性上來說,,上級政府部門為下級政府制定調控目標與任務,也有可操作性,。因為各地的居民收入水平,、房價水平、土地出讓情況等,,這些信息基本上都是公開的,,或者說,,上級決策部門應該完全掌握。那么,,上級決策部門根據(jù)已經掌握的數(shù)據(jù)為下級政府制定操作細則,,是完全切實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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