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布數據顯示,11月份,,全國財政收入同比增長21.9%,這是今年單月財政收入增速首次高過20%,。但1—11月全國財政收入同比增長11.9%,,增幅同比回落14.9個百分點。年初發(fā)布的中央和地方預算報告顯示,今年安排的全國財政預算支出為124300億元,,而前11個月全國財政支出為104896億元,,全國財政部門或將在12月完成突擊花掉約2萬億元財政預算支出的任務。 政府年底突擊花錢,,已經成了周期性問題,,每到年底輿論都會警覺起來,提前為突擊花錢打預防針,,財政部也多次表態(tài)嚴厲禁止,,但這個痼疾很難根除。今年以來經濟增速雖然放緩,,但通過各種非稅收入,,地方政府仍能實現(xiàn)財政收入的穩(wěn)步增長,而且前一階段增速減緩而壓縮開支的壓力,,將在這一階段集中釋放,,年底政府突擊花錢的沖動將十分巨大。 遏制突擊花錢,,靠年復一年地表態(tài),,難以產生實質性效果,突擊花錢源頭在預算編制問題,。按照現(xiàn)行的基數預算模式,,本年度的預算是以上年度決算為基數,在此基礎上增加一定數額,,結余全部上繳,。這樣一來,上一年的實際花錢數額,,反而成了下一年申請預算的參照,,上年度結余多少,下年度預算就扣減多少,,節(jié)約了反而吃虧,,為了保證來年的預算,當然會在年終大撒把,,把這個編制預算的基數給抬上去,。 以此來看,預算編制改革是必然,,要通過預算編制改革,,形成獎勵節(jié)約懲罰浪費的財政支出獎懲原則。從認識層面講,,這一原則不具有什么爭議,,每年年底各方也都是這么呼吁,,但預算編制改革依賴于《預算法》,而《預算法》自2005年開始修正,,就一再擱置,,何時修訂出臺至今未明,《預算法》出不來,,改預算編制也只能停留在理論層面,。 《預算法》修訂的擱淺,本身反映出預算編制體系轉型之難,,地方政府已鎖定了現(xiàn)行預算資金的分配機制,,這是個自然而然的慣性軌道,而且中央和地方有著各自的財權,、事權,,地方不可能從宏觀層面去理解整個預算編制,想要讓地方形成節(jié)約意識,,在預算編制改革進展難期的前提下,,只能對政府花錢建立強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對預算編制從嚴審批,,對預算項目深入細化,,對預算支出建立動態(tài)監(jiān)管以及績效考核機制,間接地樹立起花錢有道的剛性,。 需要明確,,批判突擊花錢的前提,是擔心突擊亂花錢,,如果錢花在了民生短板上,,所謂突擊花錢就是個偽問題。目前的預算編制,,很大程度上是相當模糊的,,門類沒有細分,預算內容通常是幾個大的支出項目,,政府因此具備了在年底突擊花錢的彈性,;與此同時,各級人大對預算編制的監(jiān)審功能沒有充分發(fā)揮,,預算是否科學合理,,是否具體清晰,缺乏權威的干預和認定,;此外,,政府預算支出有沒有花到點子上,花得有無效率,,也沒有績效考評機制,,對預算通過之后政府后續(xù)花錢缺乏動態(tài)的監(jiān)管,,給其不顧效率突擊花錢制造了機會,。 部分項目從預算申報到資金到位要走流程,,這些積壓到年底的支出沒什么問題;一些年底突擊花錢的項目,,確實把錢花在了該花的地方,,這些支出也沒什么問題,問題的關鍵是,,那些類似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式的低效益乃至負效益支出,才是年底突擊花錢的病灶,,而這些病灶的根源,,還是權力問題,權力彈性過大,,權力不夠透明,,權力運行沒有納入程序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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