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刪除了一審稿中關于地方政府舉債的規(guī)定,,明確“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俺珊蛧鴦赵毫碛幸�(guī)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 對于預算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全國人大解釋說,,是因為一些常委委員,、部門和專家提出,近些年地方政府債務急劇上升達10萬多億元,帶來的問題和潛在的風險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地方應嚴格遵循編制預算不列赤字的原則,對地方債務應從嚴規(guī)范,。這意味著,,預算法修正案曾開啟的允許地方政府發(fā)債的大門,再次被關上,。除了由國務院財政部門代為發(fā)行債券之外,,地方政府直接通過發(fā)行債券、市政債等方式籌資,,依然不被允許,。 之所以做出這樣的修改,顯然是因為對于地方政府負債總量過大,,特別是舉債的不規(guī)范性導致舉債和還本付息能力出現嚴重錯位的擔憂,。近些年來,地方政府負債規(guī)模一直處在急劇增長進程之中,,有調查顯示,,地方政府的債務依存度和貸款債務率居高不下,一般都超過GDP水平,,嚴重的甚至超過當地財政收入的好幾倍,。地方政府舉債無度可能潛藏的巨大風險,讓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剛為地方政府舉債打開的一道門,,又立刻關上了,。 事實上,“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一直是現行預算法的基本規(guī)定,。所謂“預算法修正案草案規(guī)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其實根本不是什么新規(guī)。問題在于,,在這樣的規(guī)定下,,地方政府本來應該是舉債無門的;可事實上呢,,雖然沒有發(fā)行正規(guī)的地方政府債,,但是違法嫌疑下的各種間接舉債行為卻泛濫至極。據悉,,目前全國至少有數千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上到每個省,下到每個縣,幾乎都有融資平臺,。 如果說允許地方政府直接通過發(fā)行債券、市政債等方式籌資是“開前門”,,那么目前大量存在的地方投融資平臺,、各類投資公司,以及地方政府對各類貸款的變相擔保,,無疑要算是“走后門”,。如果嚴格按照現行預算法“不列赤字”的禁止舉債規(guī)定,這些“走后門”的行為顯然都是違法的,�,?墒牵鼈儾粌H始終大量存在,,而且無時無刻不在劇增之中,,“不列赤字”的法律規(guī)定事實上被架空了;因此,,現在當我們重新強調“不列赤字”時,,就還得問一句:既然“前門”繼續(xù)不讓開,“后門”是否依舊還可走,? 相比那些神秘而又封閉的地方融資平臺,,更為透明更為規(guī)范的地方政府發(fā)債,相對而言顯然更易于控制風險,。某種意義上,,與其放任“走后門”,或許還不如干脆“開前門”�,,F在的問題是,,既然法律制定者決定繼續(xù)不開地方舉債的“前門”,那么如今已然大量存在的“后門”要不要關呢,?地方政府可支配財力遠遠無法滿足龐大公共資金需求的矛盾,,又該如何解決?這些才是不可回避的真正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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