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期 2012.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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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稅該不該取消 |
投資者對股票紅利稅的反感顯而易見。然而,,對于紅利稅是否該取消,,仍然存在不同的看法。支持取消紅利稅的觀點認為,,紅利稅扭曲了市場價值投資理念,,導(dǎo)致個人和機構(gòu)投資者稅負不均,更糟糕的是,,有重復(fù)征稅之嫌,。相反的觀點則認為,紅利稅不存在重復(fù)征稅問題,,若取消紅利稅則將有悖稅法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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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文新:請取消股票紅利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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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登新:廢除紅利稅有悖稅法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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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給股東現(xiàn)金分紅,一定跑不了20%的紅利稅,。這樣的稅收制度究竟是在鼓勵什么,,壓制什么?是不是扭曲市場的行為,?[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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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立法精神上講,,所有勞動所得與非勞動所得都是平等的,它們都應(yīng)該繳納所得稅,,無一例外,,這是稅法公平原則的重要體現(xiàn),。[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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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紅利稅扭曲價值投資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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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愛紅股而不愛紅利,上市公司也不愿意向投資者分紅,,紅利稅對價值投資理念的歪曲無疑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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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稅本來20%,已經(jīng)減了一半了,,如果還要取消掉,,就成了投資的紅利不征稅,勞動所得要交重稅,,這也很不應(yīng)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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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江祖:紅利稅導(dǎo)致個人和機構(gòu)投資者稅負不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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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不會天真到相信發(fā)審機制馬上會取消,但在創(chuàng)業(yè)板,、新三板先行取消,,將是穩(wěn)妥的改革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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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一項稅種需要通過立法部門等多方面協(xié)商,,而且紅利稅是《個人所得稅法》中所規(guī)定的,如此大工作量并且與法律相抵的做法實施的可能性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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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科競:應(yīng)首先取消二次征稅的紅利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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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稅的二次征稅也讓大股東非常吃不消。根據(jù)規(guī)定,,企業(yè)所得稅的稅率為25%,,這也是大股東不喜歡現(xiàn)金分紅的重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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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上市公司高管和個人“小非”持有股票多,,買入成本低,,分紅也相對多,減免紅利稅對他們“好處”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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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友軍:紅利稅顛覆了上市公司利潤分配制度,,造成上市公司分紅越多,投資者虧損越多的惡劣局面,。[微博] | |
林義相:在征收紅利稅的情況下,,分紅是把一部分股東權(quán)益轉(zhuǎn)化成了政府稅收。[微博] | |
劉紀鵬:媒抓股市新政,,要想見效,,就該先把20%的紅利稅取消。[微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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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逢明:科學(xué)的稅制改革途徑是取消紅利稅,。[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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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培科:盡快取消紅利稅,, 避免重復(fù)征稅![微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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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參考網(wǎng)綜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 責(zé)任編輯/美編:張小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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