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層力挺藍籌股的動作接連不斷,。在中小投資者看來,,采取引導及鼓勵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的措施,,關鍵是提高藍籌股的吸引力,。否則的話,,面對缺乏賺錢效應的藍籌股,,即便長期資金也可能
“劍走偏鋒”,,把投資標的放到非藍籌股上,。藍籌股自身吸引力的提高涉及多方面,,有許多工作要做,包括增強盈利能力,、加強公司治理,、提高分紅回報、遏制肆意圈錢等,。其中,,提高分紅回報是突出藍籌股價值的重要一環(huán)。在力促上市公司回報股東的同時,,取消紅利稅已是時候,,這將提升現(xiàn)金分紅回報對個人投資者的價值。 紅利稅屬于個人所得稅的范疇,,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個人持有股票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2005年6月1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
《關于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為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紅利稅從20%降為10%,,看似已經(jīng)稅負不重,可其影響對個人投資者依然存在,。深圳證交所的一項研究表明,,中國股市股息率超過2%的公司只占4.6%,藍籌股為主的滬深300的股息率超過2%的公司只占14%,,大幅低于美國等發(fā)達國家市場,。這意味著國內(nèi)藍籌股的股息率大多沒能跑贏CPI,而紅利稅的繳納使本就偏低的股息率“打九折”,。以中國石化為例,,2011年兩次分紅共為每10股分紅2.3元,按該股2011年末7.18元的股價計算,,稅前與稅后回報率分別為3.20%、2.88%,。 取消紅利稅的呼聲在近年不斷,,雖然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diào)高了,但實際繳納10%的紅利稅并沒有改變,。對于紅利稅是否該取消,,出現(xiàn)兩種不同的看法。支持取消紅利稅的觀點認為,,其一,,紅利稅有重復征稅之嫌,因為上市公司現(xiàn)金分紅來源于公司的稅后利潤,。其二,,紅利稅不向機構投資者征繳,使得上市公司分紅的天平更加傾向于大股東,。反對者則認為,,國外也設有紅利稅,且國內(nèi)10%的稅負本來就不高,。對機構免繳紅利稅并非不公平,,若其發(fā)放給個人,同樣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實,,不能因為紅利稅為10%,而認為取消與否的作用“忽略不計”,。
2005年6月宣布實施紅利稅減半征收,,當時大盤剛形成998點的底部,處于1100點左右的低位,。很顯然,,紅利稅減半征收帶有救市政策的性質(zhì),。如今,雖不需要取消紅利稅作為救市政策,,但同樣可以起到重要的政策作用,。郭樹清擔任證監(jiān)會主席以來,先是倡導“明確分紅比例,,提升上市公司對股東的回報”,,接著力挺藍籌股,引導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盡管紅利稅只是10%,,市場上尚未形成追逐紅利股的投資偏好,但把紅利稅的取消與強制分紅的政策相配合,,有助于推動改變A股市場“輕回報,,重融資”狀況。取消紅利稅還向投資者進一步釋放政策信號,,倡導樹立價值投資,,推崇長期投資。 全國“兩會”召開在即,,證券市場發(fā)展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由于紅利稅的取消存在法律障礙,必須經(jīng)過相應的立法程序,。對于這項與
“創(chuàng)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chǎn)性收入”的政策方針相吻合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fā)展的建議,,個人投資者希望有“兩會”代表將其帶到會上,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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