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繼續(xù)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公租房建設,,加快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公租房面向城鎮(zhèn)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yè)無房職工和在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的外來務工人員,,以小戶型為主,,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為主。 眾所周知,,公租房建設屬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它面向的對象多是夾心層。如今,,北京等地的公租房覆蓋范圍,,不但包括符合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等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還面向剛畢業(yè)的大學生、新就業(yè)的職工,,以及一些北京有穩(wěn)定工作的外省市來京家庭,,應該說,面向的群體越廣闊,,越體現善政的人性化,。 但是,不少網友并不關注公租房的覆蓋范圍,,也未考慮它可能對遏制房價產生一定作用,,而是關心單套面積40平方米是不是太小以及這樣的蝸居是否舒適。關注房子面積大小、舒適程度以及公租房地點等地,,這是人之常情,,因為這與申請者的利益關系最直接。其實,,并沒有必要糾纏于公租房的面積大小,,在西方發(fā)達國家,比如德國,,其公租房面積大的有100多平方米,,小的也有幾十平方米的;我國香港也有公租房,,面積一般三五十平方米,。公租房的面積之所以設計得比較逼仄,一大原因就是壓縮腐敗空間,,因為面積越大,,條件越舒適,越容易為人覬覦,,也就越容易滋生腐敗,。如此“腐敗論”,其實不是問題核心,,對那些汲汲于權力變現的人來說,,公租房面積即便只有10平方米,但只要能從中漁利,,也不會舍棄這塊利益蛋糕,。 就目前而言,公租房最值得關注的就是分配公平,。當前,,各地公租房相對于需求來說都是粥少僧多,更需要確保分配公平,。 確保分配公平,,應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把住交易閘門,。在制度設計之初,,就應充分考慮到各種腐敗可能。我們都知道,,不少地方為防備騙保,,制度設計相對嚴密,比如,,“曬”家庭財產,,何為家庭財產,?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有價證券、存款,、房產,、車輛等資產。再比如,,多部門配合調查,,民政部門將與稅務、房地產,、社會保險、公積金,、車輛,、工商、金融等部門聯合起來進行核對,。如果對預防騙保一樣預防騙租公租房,,效果也許不錯,當然基于騙�,,F象此起彼伏,,在公開透明之余,還應該提供不法分子的違規(guī)成本,。 在加大懲戒方面,,香港的相關制度值得借鑒。據報道,,香港公屋申請作假最高會被罰5萬元或被判6個月監(jiān)禁,。同時,在公屋住滿十年后,,房委會每兩年就會要求租戶申報一次財產,。收入和財產若高于某個限額,會要求一年內搬出,,若低于限額又屬于收入較高者,,則會被加租。一個著名的案例是,,2007年1月,,82歲的香港高等法院前大法官李柏劍及其妻子因隱瞞200萬元巨額財產,騙取綜援金和公屋,,被判入獄11個月,。 腐敗是保障房的死敵,保障房一旦腐敗,,不僅違背了保障房的存在本意,,還挫傷社會公平,。公租房應姓公,要盡最大可能壓縮腐敗空間,,讓更多的住房困難群體享受到制度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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