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與住建部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擺在優(yōu)先突出位置,,加大政府籌資力度,,敦促各地政府按照20%的比例籌措公租房項目建設資本金,。 眾所周知,,今年全國新開工1000萬套保障房,,已被中央再三強調為“死任務”,。完成這一宏大指標,,最大的瓶頸是“錢”,,最大缺口又在于用于公租房的資金。 但是,,硬著頭皮也得上,。因為,公租房正成為我國保障房體系中的“大哥”,。去年,,全國新開工590萬套保障房中,公租房只有40萬套,;而今年1000萬套中,,公租房為220萬套,數量明顯超過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國家“‘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首次提出:對于城鎮(zhèn)低收入家庭,,以供應廉租房為主,;對于城鎮(zhèn)中低收入家庭,以供應公租房為主,;對于城鎮(zhèn)中高收入家庭,,供應市場化的商品房和租賃房。其中沒有提及經濟適用房,,可見有多重視公租房,。這是一種進步,保障方式由注重產權式保障,,轉為租賃式保障,,也反映了國家住宅產業(yè)發(fā)展目標,由“居有其屋”向“住有所居”轉變,。 公租房是個好東西,,但其運作機制、體制,卻比經適房復雜很多,。正由于此,,去年以來,國家沒少出文件,,試圖梳理清楚,。2010年6月,七部委聯(lián)合出臺《關于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明確了融資路徑:中央給予資金補助,,省政府給予資金支持,,市縣政府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鼓勵金融機構發(fā)放中長期貸款,,支持企業(yè)發(fā)行中長期債券,探索運用保險資金,、信托資金和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 2010年9月,財政部和國稅總局下發(fā)《關于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減免契稅,、印花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營業(yè)稅、土地增值稅等六種,。同年10月,,財政部等三部委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從四個方面支持公租房,。2011年4月,,國資委下發(fā)《關于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開發(fā)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央企積極參與,。2011年6月,,發(fā)改委下發(fā)《關于利用債券融資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地方融資平臺和開發(fā)商發(fā)企業(yè)債,。 文件可謂林林總總,,但仍嫌不給力。今年時間已過半,,保障房建設任務卻沒過半,,尤其是公租房建設步履遲緩。《通知》主要是重申和強調,,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嚴陣以待、狠抓落實,、加強督導,,卻并無實質性措施,可謂“精神”重于“措施”,。 1998年房改之前,,我國的住房制度就是公租房制度,由國家和單位大包大攬,,結果負擔沉重,,且須持續(xù)投錢,難以良性運轉,。如今再戰(zhàn)公租房,,應比舊模式先進才有意義和價值,先進之處應體現(xiàn)在不能光靠政府投資,,而是要盡量多借力于“市場機制”,,通過優(yōu)惠政策、健全機制,,讓社會機構積極參與,。而現(xiàn)在的境遇則相當尷尬,政府強烈呼吁,,但社會力量就是
“不下水”,,迫于指標壓力,地方政府只能親自或讓代理人(國企)出馬,。這種狀況,,實在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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