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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發(fā)展外匯市場,為企業(yè)和銀行提供更多的匯率避險保值工具,,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于2011年4月1日推出人民幣對外匯期權交易,。此舉旨在進一步豐富外匯市場交易品種,。銀行只能辦理客戶買入外匯看漲或看跌期權業(yè)務,除對已買入的期權進行反向平倉外,,不得辦理客戶賣出期權業(yè)務,。[詳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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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發(fā)布《關于人民幣對外匯期權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批準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組織開展人民幣對外匯期權交易,�,!锻ㄖ纷�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根據(jù)通知,,銀行只能辦理客戶買入外匯看漲或看跌期權業(yè)務,,除對已買入的期權進行反向平倉外,不得辦理客戶賣出期權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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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16日宣布,,已批準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組織開展人民幣對外匯期權交易。外管局有關負責人透露說,,去年各類人民幣外匯衍生產(chǎn)品交易量已超過1.6萬億美元,,較上年勁增64.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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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期權也稱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后,,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nèi),按規(guī)定匯率買進或賣出一定數(shù)量外匯資產(chǎn)的選擇權,。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相對于股票期權、指數(shù)期權等其他期權來說,,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向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后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期權費后,,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xié)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zhí)行上述買賣合約。[詳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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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參考網(wǎng)綜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 責任編輯:劉硯青 美編:吳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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