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大數據時代的預言家”、牛津大學網絡學院互聯網研究所治理與監(jiān)管專業(yè)教授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Viktor
Mayer-Sch?nberger),,在其所著的《大數據時代》一書中就闡釋所謂“大數據”的含義:不僅人類生產和生活中“有意義”的信息海量產生,,相比以往呈幾何數級的爆炸式增長,“無意義”的數據的膨脹速度也同樣驚人,;而且,,政府、企業(yè)已經具備了全面采集“大數據”并予以無遺漏分析的技術能力,。
“大數據時代”的到來,,毫無疑問會給人們帶來空前便利。以往依賴于采樣分析而得出的公共政策決策,、消費者需求調查,、美學設計,都將讓位于基于全面數據的分析,將更趨于科學化,、精準化,。而信息存儲和利用方式的革命性變化,互聯網,、“云”儲存可以讓人低成本的查找和利用文獻資料,,實現“足不出戶、洞察天下”,。
然而,,不容忽視的是,人不僅是信息,、數據的使用者,,還是生產者。有關我們的信息,,有些是我們自身愿意讓他人了解、共享的,,也有很多不樂意公之于眾的隱私信息,。但大數據體系本身,不考慮個體乃至群體是否愿意分享,,而是自動自發(fā)的吸納著所有可以吸納的數據,。
一個人可以通過搜索引擎,查知心儀對象的底細,,也將成為被搜索對象,,用人單位人力資源專員很可能通過他(她)的微博獲悉簡歷之外更為真實、暴露出更多缺點的一面,,甚至會因為幾張搞怪照片就認定他(她)是一個輕浮的人,,而做出拒絕錄用的決定。同樣,,而今的企業(yè)已經不能通過公關傳播等包裝手段,,來塑造所謂的完美形象;只要有過違法記錄,、違反社會責任履行要求的記錄,,就將持續(xù)付出形象代價。
有趣的是,,與《大數據時代》形成參照,,揭示大數據時代帶給人的負面影響的另一本書《刪除:大數據取舍之道》,也出自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之手,�,!秳h除:大數據取舍之道》開篇即闡釋了大數據時代帶來的隱私非隱的問題,指出,“數字技術已經讓社會喪失了遺忘的能力,,取而代之的則是完善的記憶……Google對我們的了解比我們自己能夠記住的還要多,。”
基于技術形成的大數據體系,,造成了隱私非隱,,讓人無法遺忘、舍棄信息,,這也是對人類社會長期以來形成的記憶習慣,、知識積累與傳播方式的逆反。書中指出了數字化記憶發(fā)展的4大驅動力:第一,,數字化,,數據收集、信息復制的成本趨近為零,,可以極為便利的大規(guī)模生產,;第二,存儲便利,、廉價,、趨近于永久;第三,,易于提�,。坏谒�,,全球性覆蓋,,瞬時實現全球共享。
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提醒指出,,人們之所以能夠結成群體和社會,,是因為接受一定范疇的共同信息,從而形成共享記憶和共同情感,;如若而今及以后變得不會遺忘,、不會對信息作出范疇限制,共享記憶和共同情感及其提供的基礎作用就會消失,。非但如此,,大數據體系、數字化記憶還可能造成對公民的全景控制,,進一步強化社會等級,,鞏固并加深現有的不平等的信息權力分配。
《刪除:大數據取舍之道》書中提出了對大數據體系,、數字化記憶負面性的六種可能對策:數字化節(jié)制,、保護信息隱私權,、建設數字隱私權基礎設施、調整人類的現有認知,、打造良性的信息生態(tài),、完全語境化。
“數字化節(jié)制”指的是人作為信息社會的主體,,要積極發(fā)揮能動性,,在洞察到放棄“遺忘”的潛在影響后,審慎控制過多的個人信息對外發(fā)布,。當然,,這需要就此作出一種艱難的權衡抉擇。積極分享個人信息毫無疑問可以為我們帶來諸多便利,,控制信息分享會減少部分便利,。
保護信息隱私權、建設數字隱私權基礎設施,、打造良性的信息生態(tài),,需要政府及互聯網行業(yè)、法學界等方面加強協(xié)商,。信息隱私權最基本的形式是給予個人選擇是否共享信息的權利,,嚴禁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在法律許可和信息所有者許可之外,濫用個人信息,。盡管對“信息隱私權”這個概念的界定,必然將引起較大爭議,,但唯有通過廣泛討論,,方能為共識的取得創(chuàng)造可能。在此基礎上,,政府應建設數字隱私權基礎設施,,并推動相關的立法進程。
所謂“調整人類的現有認知”,、“完全語境化”,,指向的是數字化、互聯網時代信息存儲及形成記憶中容易被忽視的兩大缺陷:無法被數字化存儲的信息被忽視,,可以被數字化的信息(數據)在被提取利用時會脫離原有語境,,形成新的數字化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