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報告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計署報告,,近年來已經成為人大監(jiān)督政府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而每年的審計工作報告,,總會集中披露一些中央政府部門在財政資金使用上出現的問題,其中還有審計中查出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的通報,。
審計工作報告顯示,,審計署發(fā)現并移送涉嫌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314起,涉及1100多人,。這兩個數字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別為112起,、300多人和175起、630多人,,2013年則出現了大幅上升。這表明在十八大以來持續(xù)的反腐高壓態(tài)勢下,,越來越多原來隱藏得很深的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暴露了出來,,同時也促使人們思考:為什么“審計風暴”越刮越猛,但這些問題和事件卻未見明顯減少,?
記得在九屆全國人大期間,,審計署開始公開一些政府部門財政資金使用中的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令人觸目驚心,。隨著時間的推移,,年復一年的審計報告不斷揭露出有關問題,輿論的關注度逐漸有所下降,,不少人開始產生了“審丑疲勞”,。讓人疑惑的是,大量違反財經紀律的事件不斷出現,,難道就沒有辦法改變這種情況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從制度缺失上找原因,。政府不是一個盈利機構,,維持它運轉的資金主要來自民眾的稅收,如果缺少對政府的監(jiān)督,,不對財政資金流轉和使用建立嚴密的約束機制,,一些政府部門就難以遏制濫用財政資金的沖動,并且運用其剛性的行政權力擴充稅收,,加重社會負擔,,一些腐敗分子也會利用這種制度漏洞大肆貪腐。審計對發(fā)現的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當然不能放過,,但更重要的是要通過審計發(fā)現制度上的漏洞,,推動加強財經制度建設,。劉家義審計長在報告中指出的一些問題,諸如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界定不清晰,,部分財政資金分配不規(guī)范,“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使用不嚴格等等,,一定程度上都是由于制度不嚴密所造成的,,一些經濟犯罪分子借此為自己構筑起了“防空洞”,一些已經審計出的問題“年年審計年年犯”,,其主要原因也正在于此,。
加強財經制度建設,把政府使用財政資金的權力關在籠子里,,有人可能擔心,,這會不會降低財政資金使用的效率。從根本上說,,財政資金的運用,,必須處理好效率和安全的關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條件下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長期以來,,由于政府在經濟運行事務中陷得過深,導致過度追求資金使用效率,,很多時候甚至憑部門最高長官一句話,,就可以輕易突破制度規(guī)范,這使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受到了威脅,。審計作為財政資金的守護者,,應該努力從審計中發(fā)現共性的問題,督促相關部門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針對政府部門財政資金預決算過于粗放,、財政部門給其他政府部門撥轉財政資金如何做到精準化等問題,審計署應組織深入研究,,提出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方案,從制度上堵住財政資金的“跑冒滴漏”,,從源頭上阻塞經濟犯罪分子的運作空間,。
此次審計工作報告,體現了審計工作一手抓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打擊和懲處腐敗,,一手抓體制機制的制度性建設,積極提出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建議的特征。要讓政府財政資金使用真正合理化規(guī)范化,,更重要的工作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財政管理和預算執(zhí)行中很多問題多年未得到解決,,根本原因在于行政體制改革不到位,,政府各部門之間職能界定不清晰。亟須結合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理順政府部門財政資金分配中的權責關系,,切斷財政資金流轉和使用過程中的利益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