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二輪定向降準政策的實施,,貨幣政策的指向也更加明確,,即以“三農”和小微企業(yè)為核心的實體經濟。
意圖當然是好的,,目標也非常明確,。但是,,定向降準到底能帶來多大的作用與效果呢?困擾“三農”和小微企業(yè)的是否真的只是資金問題呢,?“三農”和小微企業(yè)獲得資金以后,,經營狀況是否就能得到有效改善呢?顯然,,從首輪定向降準出臺以來的效果來看,,似乎并沒有完全達到目的。
首先,,定向降準能否確保資金真正流向“三農”和小微企業(yè),,把握并不大。有關加大對實體企業(yè),、特別是中小企業(yè)和小微企業(yè)支持力度的要求一直沒有停過,,金融機構也都進行過公開表態(tài)與承諾,甚至成立了相關的為中小企業(yè)和小微企業(yè)服務的職能部門,。結果如何呢,?不僅實體企業(yè)融資難的問題沒有解決,融資貴的問題又出現了,。所以,,定向降準新增的資金,同樣有可能難以進入“三農”和小微企業(yè),。
第二,,在信貸結構已經嚴重失衡,市場流動性又過于寬松的情況下,,通過補充市場流動性的方式來調整信貸結構,,支持和幫助“三農”與小微企業(yè),或許能夠在短時間內產生一些效果,。但是,,從長遠看,負面作用可能更大,。因為,,上百萬億的流動性海洋中,新增的流動性很有可能成為擊垮“三農”和小微企業(yè)等實體產業(yè)的稻草。對中國來說,,減少市場的流動性,,減少廣義貨幣,提高資金的流動效率,,才是最根本的問題,。
第三,在對“三農”和小微企業(yè)沒有根本了解的情況下,,那些打著“三農”和小微企業(yè)旗號的投機者,,很有可能成為定向降準政策的既得利益者。他們通過已經結成的關系網,,將信貸資金集中到自己手中,,再通過高利貸投放給真正需要資金的“三農”和小微企業(yè),并有可能因此而留下巨大的風險隱患,。要知道,,按照金融部門目前的操作方式,真正需要資金的“三農”和小微企業(yè),,由于抵押,、擔保等方面的問題,很難從銀行獲得資金,。
那么,,這是否意味著定向調控政策是錯誤的呢?顯然不是,。按照中國經濟目前的現狀,,實行定向調控是完全必要的,而且不能只是短期行為,,必須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都采取這樣的調控方式,。但是,定向調控絕不能只滿足于定向降準,,甚至不能以定向降準作為主要調控手段,。中國實體經濟發(fā)展的現實告訴我們,減負可能比增資效果好得多,。也就是說,,除貨幣政策手段之外,應當更多地運用財政政策手段,,亦即以減稅,、減負和財政補貼等方面的政策,給實體經濟特別是“三農”和小微企業(yè)真正的實惠,。
同時,,對那些真正需要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的“三農”和小微企業(yè),尤其是科技型創(chuàng)業(yè)企業(yè),可以建立由政府與金融機構聯合成立的專項基金,,資金由銀行提供,擔保由政府負責,,財政承擔利息,。這樣一來,這類“三農”和小微企業(yè)也就能夠得到真正的資金支持,,避免定向降準下資金被投機者侵占,。
也正因為如此,定向調控的政策手段,,必須依據經濟發(fā)展的實際需要,,作出調整與優(yōu)化。原則上,,定向降準手段不應多用,,而應更多使用定向減稅、減負和財政補貼,。而已經出臺的對小微企業(yè)的減稅政策,,應該繼續(xù)擴大范圍。只有這樣,,受益的目的才能更加明確,,受益的目標才不會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