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就“延遲退休”討論得沸沸揚揚的同時,,香港特區(qū)也正在直面社會老齡化所帶來的挑戰(zhàn),同時也就公務員延遲退休提出改革方案。上周五,,香港特區(qū)政府宣布,,將就公務員延遲退休展開為期4個月的社會咨詢。
隨著中國社會整體老齡化趨勢日益明顯,,“延遲退休”似乎已經(jīng)成為繞不過去的坎兒,,但延遲退休在內地所引發(fā)的爭議之廣泛,又恰恰在于其本身的諸多特殊性,,比如行業(yè)收入和工作強度差異性較大,,尤其是針對公務員延遲退休所引發(fā)的社會不公爭議,更與香港存在顯著不同,。不過,,香港延遲退休改革是一面鏡子,從中能折射出內地延遲退休改革值得借鑒與思索的地方,。
香港政府之所以提出公務員延遲退休動議,,首先是有詳盡數(shù)據(jù)作為佐證,統(tǒng)計顯示,,未來10年內,,香港公務員的每年退休人數(shù)將從4100人增加到7000人,而每年新入職的公務員平均約有3000人,。這意味著每年公務員流入流出差為4000人,,10年后香港公務員的數(shù)量“赤字”將達到40000人之多。即使面臨如此嚴重的公務員凈流出趨勢,,香港政府在公務員延遲退休上依然設立了幾道關卡,,首先就是廣泛征求民意,畢竟公務員延遲退休所帶來的財政支出增加,,來自于全體納稅人供給,,因此要征得絕大多數(shù)納稅人同意,公務員延遲退休才能獲得制度合理性基礎,。這一原則同樣應適用于內地公務員及事業(yè)在編員工群體的延遲退休,。其次是公務員延遲退休要經(jīng)歷嚴格的審核程序,續(xù)用已到退休年齡的員工按公開公正的原則審批,,并交公務員事務局審核,。而且社會各界還就此進一步提出建議,比如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所建議的,,政府在延任現(xiàn)職公務員時須指引清晰,,確保沒有徇私,設立上訴機制,,合約不應超過兩年,。如此一來,,公開透明,多人監(jiān)督,,延遲退休期限設置上限,,這些思路都可以為內地所借鑒。
而香港公務員“延遲退休”,,還體現(xiàn)在設立了退休后的利益回避制度,。香港現(xiàn)有條例規(guī)定公務員退休后,在法定期限內不得從事特定職業(yè),。這就確保了這些公務員延遲退休對社會的影響利大于弊,,如此也能更好地說服社會各界接受公務員延遲退休。
從香港延遲退休改革可以看出,,延遲退休牽一發(fā)動全身,,需要民主決策,當各個職能部門公務員崗位供需關系發(fā)生變化,,需大于供時才能提請延遲退休,,確保公務員延遲退休的民意聽證程序,多聽聽民眾的建設性意見;公務員延遲退休要盡可能層層把關,,過程透明,,才能避免公務員延遲退休可能存在的各種貓膩。而只有把攻堅難度最大的公務員延遲退休改革順利推行下去,,所積累的經(jīng)驗才可能運用到其他行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