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3月25日19時宣布,,26日零時起正式實施機動車限牌,,對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小客車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增量指標須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取得,。一份與當天發(fā)布會材料如出一轍的“新聞通稿”,,在限牌前夕便瘋傳網(wǎng)絡,。杭州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人表示,,將追查消息泄露原因,,稱保密是因為限牌太過敏感,,總結其他已推“限”城市經(jīng)驗,,選擇“突然襲擊”方式更為保險。
北京,、上海,、天津、廣州等幾個城市實行機動車限牌的情況表明,,在正式實施之前,,有關限牌的政策信息的確十分敏感�,!墩畔⒐_條例》規(guī)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按理說,機動車限牌涉及眾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切身利益,,有關政策信息政府應當主動公開,。《條例》同時規(guī)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如果預判提前公布限牌時間可能引發(fā)搶購風波,,在一定范圍內(nèi)造成較大混亂,那么,,政府有理由將限牌政策信息確定為“國家秘密”,,按規(guī)定不予公開。杭州市政府在政策實施前5小時正式發(fā)布政策信息,,正是出于這樣的考慮,,其初衷無可厚非。
然而,,從杭州多家4S店提前進行零時前售車開票演練,、大量屯車待售、短信通知客戶搶購等情形看,,限牌政策信息事先已被汽車商家“捕獲”,,那份事先在網(wǎng)上流傳的“新聞通稿”,更是限牌政策信息被人為泄密的鐵證,。幾天來若隱若現(xiàn)的限牌傳言,,以及限牌前流出的言之鑿鑿的“新聞通稿”,不但使限牌政策信息提前成為公開的秘密,,也充分暴露了政府決策部門與汽車商家之間的曖昧關系,,使政府決策的嚴肅性、公正性大打折扣,。
更嚴重的是,,由于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之前多次就限牌傳言“辟謠”,一再說“杭州目前不會限牌,,暫時也沒有限牌計劃”,、“限牌根本還沒有提上議事日程”、“目前方案還沒有提上議事日程”,,絕大多數(shù)市民已經(jīng)相信,,杭州短期內(nèi)的確不會限牌,并對不限牌的政策方向予以充分理解�,,F(xiàn)在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限牌政策突然從天而降,讓廣大市民措手不及,,政府部門之前的“辟謠”,,本身也成了不折不扣的“謠言”,。從邏輯上說,造成如此尷尬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之前有關部門并未掌握核心的政策信息,“辟謠”時表態(tài)太輕率,,把話說得太滿;二是之前的“辟謠”沒有問題,,但后來由于某些原因,管理政策出現(xiàn)重大轉向,,緊急出臺的限牌政策,,與官方之前的表態(tài)形成尖銳沖突。無論是哪種情況,,政府部門說話不算話,,政府“辟謠”反成“謠言”,都對政府決策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造成了巨大傷害,。
政府塑造公信力何其艱難,,政府公信力受損卻在一夜之間。杭州“限牌泄密”事件后,,為修復受損的政府公信力,,必須查清限牌政策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對其中涉嫌泄露國家機密的單位和人員,,應依法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須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只是像有關負責人所言“追查消息泄露原因”,,明顯是把泄露消息的性質(zhì)看輕了——這里的“消息泄露”不是一般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而是破壞政府決策嚴肅性、公正性的嚴重失范失信行為,,是涉嫌泄露國家機密的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究責懲處。
從長遠看,,對政府部門朝令夕改,、“辟謠”變“謠言”,需要在行政訴訟法中增設公益訴訟,,允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失信行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讓有關單位和人員為政府失信承擔法律責任,,推動政府部門嚴格依法行政,,嚴守對公民和社會的行政承諾。以行政公益訴訟施加法律責任和社會壓力,,加強對行政公權力的監(jiān)督約束,,政府部門才能更加謹慎用權,、節(jié)制用權,更加珍視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以高度的誠信和責任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