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總公司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2014年春運期間,,鐵路部門對因旅客原因辦理車票改簽,,且改簽后車票的乘車日期在2014年1月16日至2月24日春運期間的,退票時按票面的20%核收退票費,。
這顯然是一個“堵漏”用意十分明顯的退票新規(guī)�,,F(xiàn)行火車票梯次退票方案——在開車前48小時以上退票收取5%退票費,24小時以上收取10%,,不足24小時20%,,確實存在一個可鉆的“漏洞”,即旅客可以利用改簽機會,,在退票前將火車票日期改簽為48小時以上,,仍按5%標準退票。而這一“漏洞”的存在,,也確實可能為一些旅客多“占票”提供某種便利——在多占票的同時,,又能維持相對較低的退票成本。
據(jù)原鐵道部數(shù)據(jù),,2013年春運前3天全國鐵路日均退票46萬張,,遠高于2012年春運25萬張的日均退票量,。這種背景下,鐵路總公司出臺“春運火車票改簽后一律收取20%退票費”新規(guī),,當然有利于堵住上述梯次退票“漏洞”,,進而減少“占票”現(xiàn)象的大量出現(xiàn)。這或許正像鐵路總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的,,“目的在于讓更多車票能及時周轉到急需的旅客,,使寶貴的運力資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利用”,“防止一些旅客多占票”,。
但是,,在強調(diào)該春運退票新規(guī)“堵漏”作用的同時,也要看到,,這一以“成倍提高退票成本”為特征的退票新規(guī),,并不是沒有明顯副作用的。比如,,它很可能對那些并非處于“占票”目的,,而只是不得已需要臨時改變出行計劃的無辜旅客帶來某種“誤傷”,加重他們的負擔,。畢竟,,在火車票預售期大大延長以及網(wǎng)絡售票的環(huán)境下,“計劃趕不上變化”的發(fā)生幾率勢必大大增加,,并不是所有旅客都是因為“多占票”才選擇臨時退票,。而按目前的火車票價格,20%標準退票的負擔無疑絕非一個可以小覷的數(shù)字,。以京滬高鐵為例,,二等座票價553元,退票費將超過110元,。這種背景下,,要想有效避免和減少“占票”現(xiàn)象,僅僅只盯著“退票費”,,一味地簡單依賴“成倍提高退票成本”來“堵漏”,,顯然并不完全合理公道——在“堵漏”的同時,難免又會制造出“加重旅客退票負擔”的新漏洞,。
事實上,,在火車票實名制條件下,除了提高退票費標準,,并非沒有既能有效減少“占票”又能避免“加重退票負擔”的其他技術手段,。一些旅客之所以能“多占票”,正是因為目前鐵路售票系統(tǒng)僅針對同一天同一車次,,使用同一身份證號訂票的旅客有所約束,,而對不同天同一車次或同一天不同車次,,使用同一身份證號訂票的旅客沒有限制。這意味著,,如果鐵路部門能進一步改進完善售票系統(tǒng),,對同一旅客重復訂票的技術漏洞進行堵漏,即使沒有“20%退票費”新規(guī),,也能大大減少多占票情況的發(fā)生,,且能同時避免“誤傷”那些確實需要臨時退票的旅客。
否則的話,,如果鐵路部門一面不及時為這一售票技術漏洞堵漏,、甚至放任該漏洞的存在,一面又急于通過提高退票費標準堵漏,,那么不僅“使運力資源得到最大限度利用”說法會令人懷疑,,甚至可能難逃“借提高退票費斂財”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