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當前面臨的諸多改革中,,財稅體制改革是重要事項之一。
眾所周知,,中國目前的財稅體系是由1994年分稅制改革及隨后稅制調整中逐步形成的,。迄今為止,地方稅收體系仍未能成型,。在中國現(xiàn)行的28個稅種中,,劃歸地方的稅種有18個,基本都是稅源零星,、征管難度高的小稅種,。省以下政府組織基本沒有形成真正的分稅制,其收入劃分由省級政府根據實情自主決定,,造成財權劃分極不規(guī)范,,地方政府財力逐漸向省、市級財政集中,,縣鄉(xiāng)財政日益困難,。財權層層向上集中,上級政府的撥款又被層層截留,,造成基層政府財權與事權高度不對稱,。有數據顯示,地方政府用45%的預算財力承擔75%的事務,,這是當前最嚴重的問題——財力事權不匹配,。同時,地方政府收入除了預算內收入,,還包括預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和土地出讓金收入等,,不少地方政府的非稅收入超過了稅收收入。雖然中央財政每年有大量的財政轉移支付給地方,,但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效率不高,,轉移過程不透明、不重視績效考核的情況較多,。此外,,目前內地間接稅過多,直接的財政稅少,,也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平均的主因,。
顯然,這個制度導致了很多問題,,最明顯的是地方政府為應付財政壓力,,紛紛大舉賣地、借貸,,當前土地財政,、房地產泡沫、產能過剩,、地方債務風險等宏觀領域矛盾也是由此造成,。網上曾經流傳過一個段子,內地某個城市的市長面對媒體記者算了一筆賬,,曾豪邁地表示,,“給我5年,投入百億掙回千億,�,!钡胤街詫εe債情有獨鐘,與現(xiàn)行的財稅體制有一定關系,。從這個角度來看,,解決地方債問題也需要財政體制改革來配套。只有基于理性思考來主動調整相關財稅制度,,才是解決地方債務問題之道,。
某種意義上說,作為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交匯點的財稅體制改革具有“牽一發(fā)動全身”的效應,,是政府體制改革的重要基礎之一,,牽涉中央地方財權、地方債務,、收入分配,、樓市等。通過調整央地關系,,重新激發(fā)中央和地方的兩個積極性,,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在這一背景之下,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wěn)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強調要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現(xiàn)代財政體制,有著深遠的現(xiàn)實意義,。
事實上,,早在今年7月11日,財政部長樓繼偉在參加第五輪中美戰(zhàn)略與經濟對話時就表示,,正在醞釀財政改革以支持經濟和財政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其中方向之一是調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責任,適當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責任,,保障市場更加統(tǒng)一,、公平和基本公共服務的全國均等化。這一信號很重要,,最重要的看點是分稅制,,分稅制以往只是中央與地方的分賬收錢,今后的改革是否會涉及到地方政府花錢的問題,,值得高度關注,。如果今后針對分稅制的改革延伸到中央與地方花錢方面的調整,勢將對地方政府形成更大的約束,。
在筆者看來,,財稅體制改革要以優(yōu)先調整事權、帶動財力重新配置為重點,。某種程度上說,,當前財稅改革的關鍵,是平衡中央與地方財政利益的問題,,這方面不做調整,,財稅體制改革的其他方面也難以進行。必須記住,,財稅改革是個繁雜系統(tǒng)的改革,,有近有遠,有緊有松,,目前,,央地財稅關系的調整最為迫切,。其實,事權的劃分在現(xiàn)階段實際是一個偽問題,。中央與地方在事權劃分上實際存在兩種解讀,,中央有中央的事權理解,地方有地方的事權理解,。如果要搞清楚這個問題,,尋求一種非壓力下的統(tǒng)一認識,并讓大家上下一心,,共同遵守執(zhí)行,,非十年之功不可能達成。比事權劃分更重要的問題還在于,,如何劃分市場和政府的邊界,。這一條做到了,事權的劃分就有了基礎,,會比較好辦,。
當然,當前財稅改革面臨的一個重大挑戰(zhàn)是,,當土地制度改革啟動后,,依賴“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收入必大減,當前最迫切的是培育地方稅體系,。實際上,,財稅改革不僅是中央與地方“分錢”(劃分財力),還包括“分權”,,即中央與地方劃清事權,,明確地方政府有哪些權力,在哪些問題上可以做主,。中央目前推動的簡政放權,,不只是政府向市場放權,還包括中央向地方放權,。
更重要的一點是,,預算改革是建立公共財政的關鍵一步,同時也是政府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一步,。這實際上是國內利益集團格局的重構,,將會限制甚至剝奪政府曾有的多種利益和權力。因此,,如果能夠徹底將預算外收入納入預算內管理,,對地方政府無異于一場財政革命。
中國的改革現(xiàn)在沒有特效藥!現(xiàn)在留下的改革領域都是那些難啃的骨頭。改革不僅要有勇氣,,而且要有智慧,,要尋找、抓住“牽一發(fā)動全身”的改革,。而作為“牽一發(fā)動全身”的改革,,未來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是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的分配,需要對地方收入結構和收入體制的再造,,并提高預算透明度,、強化約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