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中小投資者就是保護資本市場,,保護資本市場需要更好地保護中小投資者,。日前證監(jiān)會主席肖鋼在《人民日報》發(fā)表的署名文章,在吸引了廣大投資者強烈關注的同時,,也在市場中引起巨大的反響,。如何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進行了不同的解讀,。
由于A股是一個以散戶為主的市場,,對其權益保護不夠的結果是中小投資者對市場缺乏信心,或銷戶遠離,,或不愿進場,。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無論是在制度建設,、對違規(guī)行為的打擊與懲處,,還是在幫助投資者維權、維護市場秩序等方面,,監(jiān)管部門無疑是一個主要的角色,,但這并不意味著其他市場參與者可以袖手旁觀。監(jiān)管者,、上市公司,、機構以及中小投資者等構成了市場的一個“有機”聯(lián)系的整體,事實上,,除監(jiān)管部門外,,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積極回報投資者等方面也可以起到保護投資者的作用;投資者在利益受到侵害時,也可以拿起法律等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即使是基金等機構投資者與券商等中介機構,,在保護中小投資者方面同樣大有可為。
歷經15年的發(fā)展,,證券投資基金已成為資本市場一支重要的力量,。由于同樣從二級市場上購買股票,除了其資金實力,、持股數量不同之外,,基金等機構投資者與中小投資者在作為上市公司股東方面并沒有什么本質上的區(qū)別,兩者之間的利益也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因為影響力的不同,,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完全可以扮演中小投資者“利益代言人”的角色,而這在A股中并非沒有先例,。10年前,,招商銀行拋出了百億可轉債的再融資方案,結果招致以華夏,、博時等基金公司及世紀證券組成的“基金聯(lián)盟”的強烈反對,,最終招行可轉債規(guī)模被壓縮到65億元,機構投資者在維護自己利益的同時,,也保護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機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也可發(fā)揮積極的作用�,!渡鲜泄局卫頊蕜t》規(guī)定,,機構投資者應在公司董事選任、經營者激勵與監(jiān)督,、重大事項決策等方面發(fā)揮作用,。機構投資者可以利用其持股數量上的優(yōu)勢,以組成“聯(lián)盟”的形式參與公司治理,。去年5月份召開的格力電器股東大會上,,由易方達基金、鵬華基金等機構投資者聯(lián)名推薦的候選人馮繼勇成功進入格力電器董事會;日前,,易方達,、華商和匯添富基金又聯(lián)合提名上海家化原總經理曲建寧擔任上海家化董事,由于基金等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超過大股東平安信托,,曲建寧當選應該不會有什么意外,。這些由機構推薦而進入董事會的董事,無形中將代表著機構的利益,,也代表著二級市場投資者的利益,。
除了用手投票外,,機構投資者亦可用“腳”投票來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上述格力電器與上海家化都是機構投資者用手投票的經典案例,,但其用“腳”投票有時也能達到效果,。上市公司損害投資者的利益或出現利空時,機構投資者用“腳”投票,,雖然會短暫地造成個股股價的下跌,,但一家上市公司如果遭到機構的拋棄,失去了大資金的支持,,市場爭相效仿的結果必然是股價的下挫,。股價下跌,大小非也就無法在高位減持股份了,,這實際上最終會影響到其自身的利益,。而機構投資者持股量大,用“腳”投票對股價影響大,,會在市場中產生一定的震懾效果。
當然,,在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發(fā)揮作用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同時,,券商、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亦能發(fā)揮其獨特的作用,。只要這些中介機構真正能夠做到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對發(fā)現的問題不馬虎,,不與上市公司狼狽為奸,,萬福生科、綠大地這類害群之馬就不可能上市,,它們也就不可能損害投資者的利益與中國資本市場的利益,。
總而言之,保護中小投資者不能僅僅依靠監(jiān)管部門的單打獨斗,,需要市場所有參與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