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8?16事件”,,上證所終開金口,,但他們的反思方向是錯誤的。
8月25日,,上證所首次公開回應“8?16事件”來龍去脈,,如同一份自辯狀,。對于前端預警、建立相對明確的盤中異常交易等提示性公告等關鍵問題幾筆帶過,,對于高頻交易時代的異常交易狀況,,只是簡略表示“上證所下一步將認真研究針對這類情形取消交易的制度、規(guī)則,、標準,、程序和業(yè)務技術安排”等,,這些話語焉不詳只能說明一點,如果再發(fā)生一次烏龍指事件,,交易所仍缺乏應對之策,。這樣的反思是浮淺的,對于失信的高頻交易市場缺乏足夠的認知,。
只有積極推進“T+0”機制是明確的,。上證所新聞發(fā)言人表示,從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體現(xiàn)市場公平性的角度,,上證所認為有必要進一步抓緊研究論證股票“T+0”機制。
不從制度上根本糾偏,,而希望以對沖手段消除基本的制度風險,,是不現(xiàn)實的,反而會讓市場生態(tài)更加惡劣,。
假設實行“T+0”機制,,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發(fā)生后,跟風買入藍籌股的投資者在了解信息后,,可以及時賣出股票,,以減少風險敞口,而機構投資者可以通過賣出股指期貨進行對沖,。如此一來,,大部分風險可以被消滅。另一方面,,推出“T+0”機制可以增加市場活躍度,,可以發(fā)現(xiàn)價格,券商,、交易所,、投資者都得益,何樂而不為,?
所謂對沖風險,,是指通過投資或購買與標的資產(chǎn)收益波動負相關的某種資產(chǎn)或衍生產(chǎn)品,兩種風險因為正反向的波動而得以對沖,。
中小投資者在“8?16事件”中跟風買進藍籌股,,就算當天下午賣出,同樣會因為藍籌股下跌而損失慘重,,“T+0”從本質(zhì)上來說是縮短交易時間,,而不是風險對沖手段。相反,,由于“T+0”機制會加劇市場波動,,當投資者在當天集體拋售藍籌股時,,藍籌股的價格會如斷頭鍘刀一樣下跌。
A股市場里賭徒心態(tài)濃厚,,總體而言,,換手率5倍于成熟市場,并且有顯著的特點,,股市上升時換手率疾速上升,,而股市下跌時中小投資者捂股不動,如死水一潭,。
1993年到2007年A股市場年均換手率為484%,平均月?lián)Q手率為40%,。2011年12月,,滬市流通市值為122851億元,日均成交額為465億元,,真實換手率只有0.38%,,不足998點歷史大底前最悲觀時的一半。2007年累計月?lián)Q手率782%,,由于流通盤快速增加,,有效地降低了年換手率指標。2007年換手率僅496%,,超出平均換手率12個百分點,。如果把A股市場大盤股不流通部分計入在內(nèi),換手率高到嚇人,。
一個市場如果基礎不公平,,非流通股龐大,大股東有特殊權力,,股指期貨等對沖手段設立門檻,,那么,越是“T+0”,,對大投資者越有利,。正因如此,A股市場才于1995年取消
“T+0”�,,F(xiàn)在恢復“T+0”,,必須向所有的投資者開放股指期貨市場,并且更嚴格地實行內(nèi)幕交易監(jiān)管,,否則,,A股市場就是一架絞肉機。
交易所建立公平高效的交易市場無可厚非,,“8?16事件”引起質(zhì)疑是因為背后是各交易者的不公平待遇,,券商的短期透支交易,,更快速的交易下單速度,大規(guī)模的風險對沖手段,。上證所真想一視同仁地保護投資者,,金融期貨、透支交易,、交易時速必須公平,。期貨市場相差一秒鐘,就是天堂與地獄的區(qū)別,。
請不要避開核心問題,,用投機辦法糊弄過眼前困局。以前匆忙推出的權證成為絞肉機,,至今未聞反省與懺悔之聲�,,F(xiàn)在面對高頻交易,想推出的居然不是一攬子高頻交易協(xié)定,,允許普通投資者對沖的公平規(guī)則,,而是“T+0”。
普通投資者大聲喚來的,,不是對沖手段,,很有可能是一架高速而瘋狂的絞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