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改委7日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業(yè)因違反《反壟斷法》限制競爭行為,,共被罰約6.7億元,,成為我國反壟斷史上開出的最大罰單�,;菔�,、貝因美、明治等3家企業(yè)因配合調(diào)查,、提供重要證據(jù),,并積極主動整改被免除處罰。 《反壟斷法》自2008年實施以來,,發(fā)改委對數(shù)十起價格壟斷事件進行了處理,,從最初的“打蒼蠅”到如今的“打老虎”,背后透露出可喜的跡象,。今年,,先是三星等被處以3.53億元反壟斷罰款;接著白酒行業(yè)龍頭貴州茅臺和五糧液因?qū)嵤﹥r格壟斷被罰款4.49億元,,如今6家奶企涉嫌價格壟斷被罰6.7億元,,不得不說,這樣的力度不小,,也是一種社會進步,。對健康運行的市場而言,反壟斷的力度越大,,市場就會越清明,,這是可以想象的邏輯。 壟斷之害,,早已為公眾所知,、所不齒,,畢竟,壟斷不僅侵害了自由市場,,更侵害了公眾的自由選擇權,。蓄意抬高的價格操縱,,別無選擇的尷尬現(xiàn)實,,讓消費者飽受壟斷之苦,。在自由的市場里,,公眾理應有更多“用腳投票”的權利,有更多可供選擇的自由,,更有“貨比三家”的市場環(huán)境,。可是,,壟斷一出現(xiàn),公眾在市場中的各項基本權利,,幾乎都被無情地剝奪了,留下的,,只有無奈的妥協(xié)與接收,。營造健康的市場秩序,,維持優(yōu)勝劣汰的市場規(guī)則,,需要反壟斷法的作為,,呵護好必要的市場環(huán)境,。 不過,,與國外相比,,盡管我國不斷刷新“史上最大罰單”,但力度仍顯不夠,。直接比較的話,我們的處罰力度相對較輕,,如2011年,,美國對英航,、日航,、澳航等21家航空運營商開出超過17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2012年,,飛利浦、LG電子,、三星SDI等公司也因操縱價格,,被歐盟處以14.7億歐元罰款。而間接比較的話,,根據(jù)我國《反壟斷法》,罰款可達相關經(jīng)營者前一年經(jīng)營額的1%-10%,,但此次6家乳企皆在3%到6%之間,,這顯然處于一個“中檔水平”,加大處罰還有不小空間,。 壟斷是伴隨著市場經(jīng)濟而生的一個毒瘤,,這個毒瘤只有去除干凈了,才能以絕后患,。因而,對于壟斷企業(yè)的處罰,,我們不敢奢求一次性嚴刑峻法、罰得壟斷企業(yè)傾家蕩產(chǎn),,但最起碼應給壟斷企業(yè)有些“痛感”,,才會形成必要的震懾力。不然,,如果壟斷所得遠遠超過罰款,即便這次被罰款了,,人家下一次還是會照樣壟斷,。不為別的,只因為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人的覬覦,。壟斷處罰需要有勇氣與魄力,是可以一次到位的,。 我們在欣喜于發(fā)改委反壟斷“打老虎”的同時,,也應有新的希冀。一方面,,反壟斷“打老虎”應成為一種常態(tài),,且力度可以再大點;另一方面,,反壟斷也應繼續(xù)擴容,,不能止于當下的“選擇性打虎”。眾所皆知,,目前中國反壟斷最迫切的領域應該是事關民生的必需品,,包括石油、石化,、自來水等民生用品,。開弓就沒有回頭箭,反壟斷的步子既然已經(jīng)邁開,,那就必須繼續(xù)增力與擴容,才能更好地維護市場公平、有序競爭,,也才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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