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qū)巴彥淖爾市的兩級扶貧辦(市,、縣、區(qū),、旗)主任,、科長等10名扶貧官員因貪污扶貧款,近日被法院分別判處11年至5年有期徒刑或緩刑,。當?shù)胤鲐毑块T多人貪污,,有的整體淪陷,。這起特大扶貧系列腐敗案,,也首次揭開了扶貧領域的犯罪黑幕,拷問我國扶貧款發(fā)放使用中的“黑洞”,。(《瀟湘晨報》7月31日) 巴彥淖爾市扶貧辦主任不僅個人貪污,,甚至伙同下屬干部共同貪污;名目堂皇的扶貧項目,,居然要返回項目金額的40%作為“活動經費”……在這些部門官員眼中,,國家下發(fā)的扶貧款,儼然成了人人皆可分肥的“唐僧肉”,。他們不僅完全無視國家扶貧款的制度設計初衷,,忘記了底層民眾的疾苦,,甚至將扶貧款的發(fā)放、使用當做一項奇貨可居,、有利可圖的生意來做,。 據(jù)世界銀行今年4月發(fā)布的《世界發(fā)展指標》報告稱,中國極度貧困人口占世界極度貧困人口總數(shù)的比例,,從1981年的43%下降至2010年的13%,。不過,貧困人口的數(shù)目依然十分龐大,。權威數(shù)據(jù)顯示,,按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2300元/年計算,中國還有1.28億貧困人口,。在廣袤的中西部農村,,依然生活著眾多亟待幫助的貧困農民。 責在扶持農民脫貧致富的扶貧辦,,居然淪為分肥扶貧款的罪惡淵藪,,不能不讓人感嘆涉案官員的無恥。在他們眼中,,沒有什么錢不能貪占,,這不僅喪失了一名官員的公共責任,也突破了做人的最后底線,。 扶貧款每每淪為“唐僧肉”,,也折射出相關扶貧制度的不透明乃至缺乏約束。一方面,,到目前為止,,扶貧款的流動使用依然高度封閉,社會公眾既難以知情,,也就無從監(jiān)督了,。在巴彥淖爾的貪腐窩案中,款項的發(fā)放,、項目的確定,,以及最后的驗收,全部由扶貧辦包辦,,只要搞定了具體的經手人員即可大功告成,,貪腐成本可謂十分低廉。 另一方面,,相關審計,、公示制度也不太健全。扶貧資金的劃撥多沒有納入公共財政預算,,依然沿襲傳統(tǒng)的層層下?lián)芊绞�,。在下發(fā)過程中,,即便遭遇層層截留、盤剝,,也因為缺乏相應的信息公開,,而無從查起。比如,,在巴彥淖爾窩案中,,扶貧辦索取的40%“活動經費”,并不是從扶貧資金里直接扣除,,而是由獲益單位和部門“先行支付”,。這樣,即便事后審計,,也很難查出端倪,。 特別是,鑒于目前國家扶貧款的無償性質,,很多地方和單位均將其視為“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因此往往滿足于拿到就行,哪怕支付相當比例的“費用”,,也在所不惜,。其結果,就是上上下下串通一氣分肥,。 有數(shù)據(jù)顯示,,僅2012年中央財政用于農村貧困地區(qū)的綜合扶貧投入就達2996億元,如此龐大的一筆惠民資金,,亟待規(guī)范使用,。用于救急的國家扶貧款,不能總是被貪腐官員和無良商人肆意侵占,。長此以往,,不僅國家的扶貧政策很難完全起效,也會因此而減損政府公信力,。 當此之際,,不僅要強化對扶貧部門公職人員的監(jiān)督和約束,更要從制度層面增強公開透明,,杜絕暗箱操作,、封閉運行,將扶貧部門的權力晾曬在陽光之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