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被公眾寄予厚望的公車改革試點工作進入減速區(qū)間。給公車改革提速,,需要更多正能量,。我在歐洲常駐時,曾真切感受過公車使用的正能量,。
一次去捷克議會采訪,,為表示氣派和鄭重,特意開了單位配備的奧迪轎車前往,�,?蓻]想,議員們很少使用公車,,去議會大都坐公交車,,而且議會大樓門前道路狹窄,停車位緊張,。那天,,只有我開著“華麗麗”的奧迪車,“華麗麗”地在議會辦公樓旁一遍遍地找車位,極其“不合群”,。
我不禁感嘆,,老外們在用公車這件事上真“省”!其實不只中歐小國捷克,,不少歐洲富國在這一問題上都很“小氣”,。
在北歐富國芬蘭,公車只限執(zhí)行公務時使用,,正常上下班和個人私事不能無償使用,。若想私用也可以,但得照單納稅,。在德國也一樣,,凡是因私用車造成的費用,例如汽油費,、維修保養(yǎng)費,、停車費、磨損費,,一律由用車人自掏腰包承擔,。德國政府接待外國元首有時還得包租禮賓車。
其實,十幾,、二十年前芬蘭也像中國一樣,,養(yǎng)了不少公車和專職司機,但公車開支成本是打車的3到4倍,。于是,,當?shù)卣罅肯鳒p公車數(shù)量,司局級官員執(zhí)行公務時改打出租車,。出租車公司和銀行共同發(fā)行車卡,,卡上有單位名稱和編號,公務員乘車刷卡后可得到發(fā)票憑證,,簽字后定期報送財務部門核實并結(jié)算,。因此在歐洲特別是北歐,人們時常能發(fā)現(xiàn)混跡在公交大軍中的高級政府官員,。
在許多歐洲國家,,公車不私用,已成為一種自覺行為,。不僅如此,,自覺意識的背后更有制度的強力約束。官員一旦被抓到公車私用,,后果很嚴重,。上世紀90年代,意大利西西里島墨西拿市市長布贊卡就因公車私用,,被意大利消費者協(xié)會聯(lián)合會告上法庭,。盡管布贊卡認為自己沒有過錯,特別是他還支付了往返汽油費,,但仍被判入獄6個月,。如此震懾,如此嚴厲的制度約束,,讓不少想公車私用的人望而卻步,。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務用車上,,歐洲國家紛紛彰顯“愛國主義”,。一次,我去捷克外交部辦事,,停穩(wěn)單位給我配備的奧迪車后,,發(fā)現(xiàn)周遭一水的“斯柯達”�,!八箍逻_”是捷克的百年國牌,,大部分捷克上班族和公務員都開這種品牌的轎車。
由此可見,公車改革之所以難,,很大程度難在自覺意識未能喚起,,法律震懾力度不夠,對權(quán)力制約不足,,公眾的社會監(jiān)督缺失,。從歐洲式的正能量中汲取力量,或可減少乃至杜絕“車輪上的腐敗”,。摘編自《新華每日電訊》6月21日文/丁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