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收入分配改革的關鍵一步,,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正在籌備之中。人社部目前正在制定公務員薪酬體系改革方案,,重心在于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一是規(guī)范公務員地區(qū)附加津貼制度;二是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的薪酬制度,。(《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6月19日) 公務員薪酬本應該體現(xiàn)兩方面的功能:一是報酬功能,,一是激勵功能。前者是指公務員付出勞動完成工作,,可以得到相應酬勞,,后者是指工資還應體現(xiàn)“獎優(yōu)罰劣”,激勵公務員把工作做得更好,。但目前的公務員薪酬制度,,在這兩方面都有可議之處。 就報酬功能而言,,當前的公務員薪酬存在著較大的“不公平”,。正如媒體報道中已經(jīng)指出的,從事相同工作的公務員,,往往會因為所在地區(qū),、部門、單位等不同,,而在薪酬方面出現(xiàn)巨大差別,。比如,人社部工資研究所的一份調(diào)查報告舉例說,,目前省與省之間最高和最低津補貼相差3~4倍之間,,同一省內(nèi)不同地區(qū)也存在很大差距。此外,,由于考核評估機制不夠健全等因素,,縱然在同一個部門,、單位,也常常出現(xiàn)“干好干壞一個樣”的情形,,可以說,,公務員薪酬體系基本上還是一個“大鍋飯”,往往既不體現(xiàn)“按勞分配”,,也不體現(xiàn)“按績分配”,。 就激勵功能而言,公務員薪酬更存在著嚴重的“負激勵”現(xiàn)象,。從內(nèi)部而言,,公務員工資與職務級別嚴格掛鉤,但實際上,,職務越高,,工資的激勵效應就越不明顯,甚至歸零,。因為,,較高職務的公務員有條件獲得公務接待、公車使用等其他諸多待遇,,絕對值并不高的工資對他們生存和生活的意義都大大減弱,。換言之,現(xiàn)行薪酬體系有時并不足以產(chǎn)生鼓勵公務員更加努力工作多做貢獻的目的,。 這些都是就公務員體制內(nèi)部而言,。事實上,在外部公眾看來,,公務員工資“旱澇保收”,,不需要緊隨經(jīng)濟形勢和單位效益而起伏,特別是有些部門公務員的津貼,、福利以及個別部門灰色收入很高,,這也是嚴重的“不公平”。另一方面,,規(guī)范的公務員薪酬比起效益好的企業(yè)來并無優(yōu)勢,,其實并不足以吸引真正優(yōu)秀的人才,但還是出現(xiàn)所謂“公務員報考熱”,,人們實際看中的還是公務員薪酬的“大鍋飯”特征,。因此,現(xiàn)行公務員薪酬體系也造成了社會公眾的“公平感”,,同時對社會人力資源流動來說也是“負激勵”,。 公務員薪酬改革,不能只著眼于一些技術上的修修補補,,而必須解決好報酬功能失衡,、激勵功能不足這兩大問題。無論是規(guī)范公務員地區(qū)附加津貼制度,,還是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的薪酬制度,,都更應從這兩方面去考量。 特別重要的是,,公務員薪酬改革還必須與規(guī)范“三公經(jīng)費”等公務待遇,、遏制灰色收入等密切結合起來,使得官員的消費主要是依靠其正常的薪酬收入,,這樣才能發(fā)揮工作薪酬正常的報酬功能和激勵功能,,使官員們時刻牢記自己拿的是納稅人付的工資,必須為公眾熱心服務,,必須通過做好工作才能獲得更多薪酬收入,,必須廉潔從政。這樣的改革,,也才符合社會大眾的期望,,使公務員薪酬改革在整個收入分配體制改革中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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