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報道說房產稅改革試點擴圍已確定向增量開刀,下半年將是試點擴圍的關鍵時點,。此前,,國務院批轉發(fā)改委《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也提出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再次證明了這一點,。
看來房產稅試點擴圍已經如箭在弦,問題是,,一旦開弓之后,,在各種條件尚未成熟的前提下,貿然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會不會陷入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
從披露的路徑來看,這次擴大試點范圍從增量開征切入,,目的是減少阻力,,避免對房地產市場造成過大沖擊,然而,,其效果值得懷疑。不少人對于房產稅能夠平抑房價和替代土地財政的效果持懷疑態(tài)度,。
從日本和美國等國的經驗來看,,實施房地產保有稅并沒有真正遏制日美房地產泡沫催生,反而對房價具有助漲助跌加大房地產市場波動副作用,。原因是如果存在流動性過剩,,大量資本介入房地產投資領域,房產稅并不能阻止房價上漲,,反而從成本上繼續(xù)推高房價,,一旦流動性緊張,由于從價征收的特點,,房價處于峰值而繳納房產稅數額巨大,,又會有助跌砸盤的功能。
從國外來看,,房產稅是地方政府最喜愛的稅種,,然而,對我國很多地方政府來說,,他們并不愿意因征收房產稅而影響了土地財政大收入,,因此積極性并不高。
就現實來看,,上海和重慶的房產稅試點并不理想,,原因很復雜,,除了兩地設計上的因素外,征收房產稅會遇到很多重要障礙,。在試點擴圍過程中,,以下障礙可能會很大。
第一,,征收過程將面臨無盡的沖突和煩惱,。一般來說,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按市價來評估的,,但是,,每一處住房因區(qū)位、戶型,、樓層等因素不同,,對一處房產評價具有很大主觀性,等于為征稅埋下了一個火藥桶,。
第二,,在開征房產稅的國家中,房地產市場基本上實現了供需平衡,。美國在1970年城市化率超過70%,,日本在1970年城市化率也超過70%,而我們城鎮(zhèn)化率剛剛超過50%,,房地產供需尚未平衡,,在這種情況下,大規(guī)模開征房產稅可能會給推進城鎮(zhèn)化戰(zhàn)略造成不可預料的沖擊,。
第三,,影響免稅標準太多,不好控制,。雖然對增量征稅不涉及存量房,,但在算面積時,存量面積實質上還是計算在內,,實質上還是覆蓋存量房,。
第四,房地產稅體系各種稅費多如牛毛,,互相纏繞,,重復征稅。現行的房地產的稅收有11種,,各種收費多達100多種,。其中爭議最大是土地出讓金,收取土地出讓金實質上是一次性征收土地使用稅,開發(fā)商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實際上攤入了商品房價格當中,,最終由購房者承擔,,因此再征收房產稅,就有重復征稅的質疑,,很多納稅人會感到不公正,。
第五,房產稅在實施過程,,會遇到大量的稅賦公平的問題,。征收房產稅影響最大的群體是中等收入者,他們很多是通過按揭貸款買房的,,年年還貸款,,還要額外繳納房產稅,對他們來說可能就形成很大負擔,。
筆者并不反對房產稅試點擴圍,,如果能夠厘清房地產稅費體系,從整體上降低房地產稅費,,至少不增加納稅人負擔前提下,,開征房產稅是具有合理性的,也會減少推廣房產稅的阻力,,但在目前很多條件都不成熟的背景下,,推廣房產稅試點擴圍風險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