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間,,有一條來自德國的“限租”新聞,,靜悄悄飄過樓市。微博上,,少有大V,、業(yè)內專家轉載,,更遑論評論。在市場決定一切占主流論點的國內房地產業(yè)內,,也鮮有人熱論此事,。畢竟作為老牌市場經濟國家,德國此舉實在太不“市場”了,。
據(jù)媒體報道,,為了抑制不斷上漲的房租,5月1日,德國新租房法正式生效,,其中對房租的漲幅做出更嚴格的限制,。新法規(guī)要求3年內租金漲幅不超過15%。新法還延續(xù)以前的一些規(guī)定,,例如房屋租金應該按照各地政府的“指導價格”,,超過這一價格的20%,算是違法行為,,房客有權將房東告上法庭,;超過50%的,房東被認為賺取暴利,,可入獄三年,。即使房東有正當理由想提高租金,也必須經過房客同意,。如果房客不同意,,房東只能提起訴訟,而不能自己強行提高租金,。
德國限制房租由來已久,,只不過以前三年內租金漲幅不得超過20%,現(xiàn)在降低到15%,。此外,,德國不僅限房租,還限房價,,政府為不同的地段,,不同類型的住房,確定了詳細的基準價格,,開發(fā)商的價格超過基準價格的20%,,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開發(fā)商要付罰款,,開發(fā)商的價格如果超過50%還要蹲監(jiān)獄,。可以說在德國,,房地產市場是各種“限”,,但這也恰恰成就了德國成為全球房價最穩(wěn)定的國家,在受到歐債危機沖擊之前,,德國近十年的年均漲幅不足1.3%。
反觀國內,,針對不斷上漲的房價,,北京、深圳等城市不得不出臺“限價”政策,高于政府建議價格就拿不到預售證,,無法入市銷售,。相比德國最高可訴諸刑獄的“限租”、“限價”,,北京的“限價”實在是溫柔的很,。但即便如此,依然遭到潮水般的質疑與抗拒,,認為政府的手太長,,管得太寬,應該“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有開發(fā)商算賬,認為地價與房價不成正比,,“限價”就是在逼開發(fā)商虧本賣房,、損質賣房�,?墒�,,在瘋狂的拍地現(xiàn)場,有誰逼著開發(fā)商高價買地了嗎,?當房地產已經被納入民生系統(tǒng)時,,就已經宣告房產必須回歸居住本質�,!熬┦艞l”中提到的“進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價格,逐步將其納入限價房序列管理”,,正是這一思路的落地體現(xiàn),。開發(fā)商在此前提下,依然不惜重金拍地,,以博后期市場的高回報,,只能證明企業(yè)自己預判錯誤,風險自負,。衣食住行,,均為民生大事。為了保證社會資源分配的基本公平,,民生系統(tǒng)的限制和補貼必不可少,。德國的“限租”、中國的限購,、北京的“限價”,,莫不基于此理,。對開發(fā)商而言,與其抱怨限價,,不如認清現(xiàn)實,,降低盈利預期,及早迅速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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