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速帶本來是為了交通安全而設置的必要措施,,卻成了湖南長沙某小區(qū)的“煩心帶”和“擾民帶”。不足700米的道路上,,23個減速帶讓網(wǎng)友感嘆,,“腰椎間盤突出的人都不敢坐車了”。近日,,一居民因此把交警支隊告上法庭,。 事實上,“減速帶過多”并非個案,。附近居民被噪音干擾,,尤其在夜里,“像數(shù)山羊一樣數(shù)減速帶上的咯噔聲”,。司機認為減速過多消耗燃油,,且容易導致交通擁堵和追尾。一項本應帶來安全的措施,,卻因設置過多而成為麻煩之源,,不能不說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情。 僅從城市管理的角度來說,,減速帶過多和之前媒體報道的“200米4組紅綠燈”,、“井蓋排成梅花樁”等現(xiàn)象一樣,反映出由于缺乏整體思路和統(tǒng)籌協(xié)調,,所導致的無序和資源浪費,。市民由此感到的不便,是不科學的城市管理造成的末梢反應,。 消除城市管理中的各自為政和無序行為,,需要多管齊下,但最直接有效的方法,,還是讓市民參與到相關的決策之中,。讓最有利害關系的人擁有發(fā)言權,這既是現(xiàn)代社會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應該是城市管理中的一條重要原則,。 以減速帶設置為例,作為一項涉及多數(shù)人的決策,需要考慮目的和手段之間的匹配度,,盡可能實現(xiàn)儉省治理,。道路安全當然是第一位的,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可以設置限速標志,,安裝紅綠燈,如果在小區(qū)里面,,還可以通過發(fā)起安全公約等多種手段來完成,,而不是簡單地鋪設一道又一道減速帶。太多的減速帶,,只能表明問題處理過程中太少的公眾參與,,和過于簡單的管理手段。 減速帶像是城市化和現(xiàn)代化進程中的一個符號,,太多或者太少,,都表明我們的管理技藝還不夠成熟。和千千萬萬要蓋的高樓,、要修的道路相比,,這個符號固然很小,但正是在類似的一件件小事中,,在一項項涉及公民權益的決策中,,人們感受著公眾參與渠道完善的程度,評判著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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