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隨著我國長期經濟增速的放緩,,以及財稅結構的調整,財政收入增速下滑開始引起人們關注,。往年動輒20%以上的財政收入高增長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正如新任財政部長樓繼偉日前指出“財政收入今后估計就是一位數(shù)的增長”,。 一方面,,政府財源日益緊張,另一方面,,公眾對于財政發(fā)揮功能的要求更加迫切,,這就使得財政運行績效改革的壓力逐漸增大。只有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真正利用現(xiàn)代預算機制為政府戴上“緊箍咒”,,財政收入增速下降才能“壞事變好事”,成為推動改革的動力,。 應該說,,財政績效評價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上世紀末期,,對于“公共支出評價”的討論,,就已經成為學界和政策層的熱點話題,。1999年政府明確了“公共財政”的提法,2000年財政部成立了專門課題組來研究財政資金績效,,北京等地于當年也開展了績效評價工作,。2005年和2009年,財政部又先后出臺專項辦法,,推動中央和地方的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與此相應,各省都出臺了相關政策,,安徽等省還把績效結果上報人大作為參考,,如四川在2010年還把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 雖然有了這么多改革進展,,但財政支出績效的實際情況并沒有太大優(yōu)化,最大的原因還是這種績效評價往往只作為財政部門的內部參考,,并沒有全面運用評價結果來約束政府行為,。一方面,績效評價缺乏法律層面的外部約束和監(jiān)督,,即便是在工作層面有指導意見,,但應用性仍然不強,做與不做,、做好與做壞的彈性空間很大,。另一方面,績效評價的公開透明不足,,沒有公眾監(jiān)督,,出了問題也沒什么問責機制。 歸根結底,,公共財政效率提高首先要依靠公開監(jiān)督,,對此要真正提高支出效率,在績效評價方面,,既應全面推動各級政府開展這項工作,,又要以法律形式明確,把評價方法,、過程和結果向社會公開,,而不是只作為政府內部的參考。另外,,現(xiàn)有各地方的績效評價,,通常包括預算單位自評、主管單位評價,、財政部門評價三個層面,,在某種意義上,,仍然體現(xiàn)為政府自己評價自己。如果要真正發(fā)揮績效評價的約束力,,還需要引入獨立的第三方評價,,并且由各級人大予以審議。 還有,,財政支出績效結果的問責,,是最難以做到的,這既是由于公共支出的很多項目很難進行短期經濟效益評價,,更因為財政,、審計、監(jiān)察等部門間還缺乏協(xié)調動作的“合力”,。尤其在建設項目領域,,即便出現(xiàn)財政支出績效低,政府也可能由于擔心影響項目后續(xù)建設,,而不會對已有項目緊縮預算和懲罰預算單位,。 無論如何,政府也是追求預算最大化,、效用最大化的“經濟人”,,讓政府自己約束自己是很難的,多年以來的財政績效評價改革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如今,,當財政收入增速放緩導致的外部壓力增加,且開明的決策者逐漸理解財政“公共性”的必要性時,,深化改革的契機也應到來,。 作為切入點,一是把支出績效管理上升到法律層面,,而不限于可有可無的工作層面,,二是讓公眾來直接打分和評價結果,因為透明是公共部門一切低效和腐敗的天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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