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交通法規(guī)多么嚴格,,只因在車上加個“公”牌,,便有了“執(zhí)行公務”“司機行為”等說辭,,交通違法便堂而皇之地一再上演,。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違法違章行為,,日益引發(fā)公眾不滿,。治理公車違法行為,,讓各種“特權車”“霸王車”無處遁形成為普遍呼聲,。 遵守交通法規(guī)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然而,,一些公車的駕駛員,、乘坐者和管理者,不僅沒有帶頭遵法守規(guī),,反而對交通法規(guī)置若罔聞,。高速公路上超速60%,局長用車20個月內累計違法50余次,,亂闖紅燈隨意停放……頻頻發(fā)生在公眾身邊的各類公車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了政府形象,也擾亂了交通秩序,,威脅著道路交通安全,。 公車違法行為屢禁不止,,根源在于一些領導干部的不良作風和特權思維。其一,,以“執(zhí)行公務”為幌子,。不管嚴重超速,還是亂停亂放,,“執(zhí)行公務”往往成了一個筐,,各類違法違章行為都能往里裝。殊不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guī),,只有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zhí)行緊急任務,或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緊急避險的違法違章行為方能免除處罰,。其二,,處罰不到自己頭上。違法行為被抓拍和曝光后,,要么輕松地將責任推脫給司機了事,,要么甘愿受罰卻由公款埋單。 治理公車違法,,關鍵在于消除特權思維,,增強守法意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維護秩序人人有責,。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還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規(guī)范駕駛,、安全駕駛,使公車當好遵守規(guī)則的表率,。一些公車如果確因“特殊原因”超速,,需及時公開具體情況,打消公眾疑慮,。 治理公車違法,,更離不開職能部門的主動作為。當下江西南昌,、河南鄭州等地交管等部門,,均已開展定期曝光違法公車的車牌、單位信息等行動,有效遏制公車違法頻發(fā)亂象,。期待更多地區(qū)能對“以身試法”的公車,,出重拳、下猛藥,,用剛性的制度約束,、完善的監(jiān)督機制和嚴厲的懲戒舉措加以治理,帶頭營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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