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袁隆平在央視一節(jié)目中說,,“現(xiàn)在我要建議政府要出臺(法規(guī)政策),把浪費當成可恥的行為,,當成犯罪的行為來限它,,我參加過好多宴會,好多種菜十幾種,,二十種菜,,每一樣蜻蜓點水吃了一點點,其它全部倒掉,,如果你限制,,有好多人吃好多,浪費了之后要罰款,�,!贝艘唤ㄗh引發(fā)了廣泛熱議。(1月24日《新安晚報》) 袁隆平所謂“將浪費入罪”的闡述,,初衷不壞,,但值得商榷。一則,,該思路多少有點“法律全能主義”的意味,,奉行的仍是“重典治亂”的套路;再者說,,“浪費”有多種,,不加區(qū)分一律入罪,不僅可操作性有限,,也極易造成誤傷,。 袁隆平誘發(fā)的討論,其核心不外乎是,,全社會該如何評價“浪費”,?又該怎樣抑制“浪費”?前一個問題,,袁老的答案是,,“出臺法規(guī),把浪費當成可恥的行為”,。這其實是個嘗試,。因為眾所周知,即便沒有專門的立法,,“浪費”也一貫被視作不光彩,、不道德乃至可恥的——這一認知,深植于我們的文化傳統(tǒng),。 知易行難,,拿出可行方案控制浪費,才是更迫切的命題,。而在此之前,,我們有必要分清,個人消費型浪費與公款浪費,。二者有關聯(lián),,但也有分野。前者,與某些非健康的世俗文化關系密切,,諸如享樂主義,、面子心理;而后一種浪費,,則可歸攏于那些老生常談的話題,,“三公”開支不透明、財政預決算編制寬松等等,。 減少自費式浪費,,實則是個改造“餐桌文化”的過程。倡導節(jié)制,、精致用餐的理念,,強化“浪費”的恥辱感,這是我們所能做的,,并需以時間和耐心相配合,。解決治理“公款浪費”,答案清晰而直接:一方面,,推動公務餐飲的標準化,,杜絕“胡吃海喝”的存在理由;另一方面,,促成財政運作的徹底透明,,切斷“公款吃喝”的資金鏈條。 當人們談論“浪費”的可恥,,請別忽視“浪費行為”的復雜性,。對于不同類型的浪費,理當遵從不同解決路徑,。個體消費所導致的浪費,,以健康的“文化替代”,以及長久的“恥感灌輸”應對,;而打擊公款支撐的浪費,,則終要依賴更嚴密、科學行政體系的建構(gòu)……凡此種種,,怎是一句“浪費入罪”所可囊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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