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長治苯胺泄漏,5天后才上報山西省政府,。目前,,苯胺泄漏事故4名責任人被撤職,。盡管事故發(fā)生后當?shù)夭扇×朔舛�,、攔截措施,,但山西境內(nèi)河道長約80公里受到影響,,平順縣和潞城市28個村,、2萬多人受到波及,;而河北邯鄲方面5天后才被通報,,污染已入境,雖有緊急應對,,但畢竟倉促,,市民則緊急在商場、超市搶購生活用水,。 5天的時間,,各相關方面本該可以充分應對。為何這寶貴的時間白白地流逝,?長治市新聞中心辦公室主任王一平有一番奇談怪論:“我們都是按照規(guī)定程序報的,,并不是晚報五天。發(fā)生了污染以后,,只要污染不出長治的邊界好像就不用往省里報,,自己處理就行,一出邊界了這才需要報,�,!� 居然還有這樣違反常識的規(guī)定?污染出了邊界再上報,,再等毗鄰地區(qū)作出反應,,黃花菜都涼了。輕則讓人手忙腳亂,,重則誤事害民,,這到底是與鄰為善,還是以鄰為壑,?無論是去年3月通過的《山西省突發(fā)事件應對條例》,,還是國務院2007年發(fā)布的《生產(chǎn)安全事故報告和調(diào)查處理條例》,都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瞞報,、遲報之后造成的二次傷害可能更勝于一次傷害。 面對突發(fā)事件,、事故,,要求必須及時報告,為的就是尊重規(guī)律留出充分應對時間和機會,盡一切可能把損失降到最低,,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此次苯胺泄漏遲報,導致山西和河北受影響,,即是一個明證,,所謂出了邊界才上報,完全是自欺欺人的把戲,。 無論是用“按規(guī)定程序報”來搪塞,,還是一些地方搞某些事故報告的潛規(guī)則、小動作,,實質(zhì)都是為了掩蓋事故,,想使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體現(xiàn)在公共治理上,還是老一套的“捂蓋子”思維,。捂不住了,,又百般辯解,顯得自己很用心很盡力很無辜,。在這樣一個信息快速流動時代,,這種“捂蓋子”思維,形如自以為穿衣的“裸奔”者,,丟人現(xiàn)眼,,徒使人笑。 是群眾生命安全與健康重要,,還是烏紗帽重要,?一些官員之所以總是選擇后者,說到底,,還是對遲報的懲罰不嚴厲,。不嚴厲,說到底還是認識不到位,,以為一起事故而已,。遲報、瞞報的背后,,乃是置人民生命安全與健康于不顧,,這涉及的是官員的宗旨與黨性問題,是根本性的問題,。如果在根本性問題上都放縱,,還怎么指望官員盡心竭力為民服務?如果無論是誰,涉及到什么人,,都一視同仁,,一律重懲,看誰還敢如此蠅營狗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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