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13日),北京市交通委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正式回應最近民間關于更改搖號辦法的傳聞,。交通委表示,近期內將不會更改現行的搖號辦法,,2013年將繼續(xù)實施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市民購車仍需搖號。
購車搖號政策沒有變動,,原因眾所周知。通過對汽車消費環(huán)節(jié)設限,,遏制機動車過快增長,,對于緩解交通擁堵情況確能起到一定作用。北京市交通委披露的數據也表明,,在2011年北京凈增機動車同比下降78.1%后,,中心城交通運行狀況有所好轉,高峰時段路網運行速度由每小時22.6公里提高到了25.3公里,。繼續(xù)購車搖號,,不僅可以控制機動車增長量,還可以為公共交通設施和服務的進一步優(yōu)化贏得時間,。
但是,,購車搖號畢竟不是治理擁堵的終極措施,而是汽車消費者的消費權與路權的交換,。這種交換的增益,,已經通過道路情況的改善,即中心城運行速度的提高有所體現,。但無法估量的是,,道路情況的改善能否彌補潛在汽車消費者抬高了的購車成本,,以及汽車市場的損失。
此外必須看到,,搖號產生的增益是有限的,。鑒于汽車保有量總是處于增長過程中,因此,,搖號對于交通的改善,,最后總會被稀釋。
更重要的是,,購車搖號,,是依靠行政資源進行的調控。這不僅意味著行政成本的增加,,還意味著行政信用成為了分配購車資源的抵押品,。如果在程序上、機制安排上存在漏洞,,或哪怕不存在漏洞但程序不夠透明,,都可能引發(fā)社會公眾對于公平性的質疑,導致公信力的無謂流失,。
因此,,購車搖號,不變中理當求變,。首先,,需要認識到,行政性的限制措施盡管短期內有效,,但邊際效益將會遞減,。所以,在限制性措施之外,,必須未雨綢繆,,多從市場的角度,尋求破解交通擁堵的創(chuàng)新之道,。其次,,由于搖號中簽率的下降趨勢不可逆,社會公眾對于搖號公平性的敏感度有增無減,。公眾目光的聚焦,,要求不僅搖號程序要設計周密,還要求對搖號程序之外的運行機制,,有更多的了解,。這是理應滿足的公眾知情權。因此,,有關部門需要明確告知,,在搖號池之外,,不存在可人為控制的號源和尋租空間;需要告知,,所有相關程序都有強大的防火墻,。
越是行政主導的資源分配,越應體現應有的公平性,。從這個角度說,,對于購車搖號,不僅需要告知一個決策結果,,還應將運行過程全部公之于眾,。公眾信任,是購車搖號制度獲得更廣泛的理解,,以及治理交通擁堵贏得更多社會配合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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