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廣東汕頭市潮南區(qū)陳店鎮(zhèn)一文胸廠發(fā)生大火,,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人受傷,。死傷者均為18—20歲的女工,。有傳言稱,,是因為該作坊拖欠工資,激怒一名工人關(guān)門縱火引起,。隨后,,火災(zāi)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劉某被抓獲,供認了因勞資糾紛買40元汽油到該廠放火后逃跑的犯罪事實,。 “因為他不發(fā)工資”,,“只好拿自己的生命去跟他賭”——面對記者的采訪,縱火者道出了這樣的實情,。顯然,,這起造成14人死亡的特大縱火案件,雖然結(jié)果讓人震驚和痛心,,但縱火者本身其實并非無惡不作的暴徒,,而是一個因為拿不到工資而失去理智的普通打工者�,?梢韵胍�,,在他一時沖動決定以縱火燒毀老板財產(chǎn)的方式與老板斗爭的時候,肯定沒有想過與他同在此打工的其他打工者的生命安全,,如果他能提前預(yù)料到現(xiàn)在的后果,,也許就不會如此魯莽行事了。 但是,,也許總歸只是也許,,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他的這一生鐵定是給毀掉了,,連同被毀掉的還有14個鮮活的生命,。在討薪悲劇中,他是絕對的受害弱者;而在他失去理智的縱火案中,,他又成了剝奪他人生命的殘忍施暴者,。這讓這樣一起悲劇越發(fā)顯得悲戚。此刻,,老板已經(jīng)逃跑,,他拒絕付給工人合法勞動所得的具體緣由,我們不得而知,;在經(jīng)濟不景氣的背景下,,很多中小民企被迫倒閉,而作為一個小作坊的老板,,他想必也活得十分不易,。出現(xiàn)今天的慘劇,帶給他的同樣將是毀滅性的打擊,。 相比電視劇中的黑白分明,,現(xiàn)實生活的真實性就在于,并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好人壞人,,強者弱者也只是相對之分,,可釀成的悲劇卻足以讓人痛徹心扉�,!爱斏鐣趬櫬鋾r,,窮人墮落的過程甚至超過了整個社會的墮落。因為他手里沒有資源去抵御這個墮落的過程,�,!卑凑諏W(xué)者孫立平先生的定義,這應(yīng)該是一起典型的“弱者對弱者的殘害,、弱者對弱者的禍害”的悲劇,。具體到這起縱火案,其實還有一個必須讓全社會警醒的關(guān)鍵詞,,那就是:討薪,。 是的,又快到年底了,,民工討薪這么多年來始終是不變的年終話題,。討薪者被迫充分發(fā)揮聰明才智去“創(chuàng)新”另類討薪方式以爭取吸引媒體關(guān)注的眼球,從最初的跳樓秀到后來的討薪新聞發(fā)布會,、拜河神討薪等等,。但更多的人卻沒有這樣的機敏,他們有的人真的從樓上跳下去了,,有的人拿刀捅向了無辜的路人,,還有的人劫持了偶遇的女孩,,還有的去集體堵路討薪,以至于“工人討欠薪引發(fā)群體性事件”都成了地方反恐演習(xí)的對象——而這一次,,討薪的民工選擇了縱火…… 勞動者討薪維權(quán)的一個基本邏輯是:必須把事情鬧大,,最好吸引媒體關(guān)注和政府介入,才能把事情解決,。雖然解決欠薪問題每年都會列入地方政府的年底工作事項,,但勞動者討薪維權(quán)的渠道其實并不暢通,一方面他們沒有代表自身利益的組織可以依賴,,另一方面通過法律途徑討薪需要先行支付的討薪維權(quán)成本又過于昂貴,,而政府機構(gòu)的重視和介入也總是跟著媒體報道才姍姍來遲,。對討薪民工而言,,他們實際可以選擇的討薪路徑其實很少,唯有“別出心裁地鬧”,,而一旦失去理性加之法律意識淡薄,,就可能突破法律正義與社會道德的底線。 面對這起縱火案,,也許不應(yīng)該只是就事論事地處理個案,,地方政府部門大有必要捫心自問:對待可能到來的年底討薪潮,相關(guān)部門都準備好了嗎,?有沒有主動出擊去解決問題,,還是坐等媒體報道或者各類慘劇發(fā)生才去“重視”?多少企業(yè)可能存在欠薪行為,?多少民工可能拿不到工資,?投訴舉報渠道是否保持暢通并且高效運轉(zhuǎn)?……無論如何,,以縱火案開始的潛在年底討薪潮都值得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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