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高至一萬元——國家行政學院經(jīng)濟學部原主任王健如是說,。相比此前曾有專家學者提出將個稅上調(diào)至5000元的說法,王健再度將讓個稅扣除額往上“翻了一番”。理由是,,“假如將個稅起征點提到每人每月一萬的話,,根本不會對國家的財政收入有很大的影響,,相反對改善收入分配有明顯的好處,。”(11月19日
中新網(wǎng)) 對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言,,個稅制度改革無疑是應大有作為的一個方面,,比如盡快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并根據(jù)家庭情況采取不同的扣除標準,比如調(diào)整稅率,、完善累進稅率方案,,比如建立個稅與經(jīng)濟運行情況的聯(lián)動機制等等。如果按專家建議,,一步到位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一萬元,,那倒是非常便于操作而且會受到歡迎,可是上述個稅改革的空間也不存在了,,而且沒有改革的動力,,因為個稅改革將與大多數(shù)人無關,個稅改革對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義自然趨零,。 我向來不同意單純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做法,,那不僅是一個誤區(qū),而且簡直就是一個陷阱,。最后的結(jié)果,,必然是高收入群體受益更多,而真正的弱勢群體只能成為利益犧牲者,。而且“根本不會對國家的財政收入有很大的影響”,,其實是個偽問題。一方面,,所謂“很大的影響”純粹是一個主觀概念,,似乎任何一項稅收也都可套用;另一方面,,包括個稅在內(nèi)的所得稅制度,,恰恰應該是將來國家稅收的主流,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將更多的中間稅轉(zhuǎn)變?yōu)橐运枚悶橹鞯闹苯佣�,,而不是相反�?BR> 將“個稅起征點”提到萬元真能拉動消費嗎?我看很懸,。因為繼續(xù)大幅提高個稅扣除額,,受益群體是真正的中低收入群體之外的少數(shù),;與其在個稅扣除額上既不公平也沒效率地大幅提高,不如在各項中間流轉(zhuǎn)稅上做出減免,。中間稅尤其是隱藏在商品價格中的中間稅過多,,一直是大眾稅負痛苦感的主要來源,幾乎每項消費里都有多種中間稅,,幾乎每樣比國外價格高的商品都跟中間稅有關,。不區(qū)分消費者收入情況的中間稅過多,直接根據(jù)收入情況進行調(diào)整的直接稅太少,,這才是促進消費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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