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老家所在轄區(qū)的管委會主任,,已想好了該如何勸說莫言的父親同意修繕莫言舊居:“兒子已經(jīng)不是你的兒子,,屋子也不是你的屋子了”;莫言成為了社會公共資源,,“你不同意不一定管用”,。當?shù)卣疁蕚洹跋M”莫言了,,準備出資6.7億元搞一個包括莫言舊居周圍的莫言文化體驗區(qū)、紅高粱文化休閑區(qū),、紅高粱影視作品展示區(qū)的特色旅游帶,,準備花費一千萬元種植萬畝紅高粱。 莫言是一個知名作家,,如今又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屬于公眾人物無疑。他的名字,,他的作品被人傳頌,,被人消費,并不足以為奇,。從這一點來說,,“兒子已經(jīng)不是你的兒子”是有一定道理。有問題的是,,一個公民一旦成為了公眾人物,,就沒有自己的隱私,自己的姓名權,,甚至是自己的物權嗎,?從法律上講,莫言完全可以拒絕以他名字命名的各種為經(jīng)濟開道的文化戲臺,,更可以拒絕政府為其修繕舊居,。從這一點來說,“屋子也不是你的屋子了”,,絕對是錯誤的,。 即使莫言答應地方政府“消費”他了,接下來,,我們還有更重要的問題要問,,那就是種植萬畝紅高粱的一千萬元和打造特色旅游帶的6.7億元的問題。我們知道,,管委會拿出來的錢,,都是政府財政出的,如此大手筆,,政府有無詳細的論證報告,,有無聽證討論,。難道由政府官員拍腦袋就能決定嗎?這個問題事關公共財政的問題,,關系到建設法治政府的問題,。 接下來的問題是,種植萬畝紅高粱和打造特色旅游帶,,事關莫言家鄉(xiāng)公民權利問題,。第一,搞如此大規(guī)模的紅高粱種植,,會不會又像以往一樣進行攤派,,強迫他人種植呢?第二,,搞如此大規(guī)模的特色旅游帶,,又涉及大規(guī)模的征地拆遷,,政府會不會強行野蠻拆遷,,讓公民權利為經(jīng)濟建設、為旅游讓路呢,?莫言的小說《蛙》里不就描述過政府官員折騰鄰居嗎,? 如果當?shù)卣揪蜎]有考慮好這三個法律問題,僅僅沖著經(jīng)濟而來,,我看這些龐大計劃還是緩行為好,,呵護莫言的名譽,呵護公民的權利以及維護法律的尊嚴,,比打造一個特色旅游帶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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