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財政部召開全國財政預算執(zhí)行工作視頻會議,,要求各地堅決防止年底突擊花錢:嚴格審核財政資金撥付,,嚴格按照財政預算,、項目進度,、有關合同和規(guī)定程序辦理資金支付,,嚴禁超預算,、超進度撥款,。
“嚴禁年底突擊花錢”也算是個常青新聞了,。但禁令年年發(fā)布,花錢突擊戰(zhàn)卻歲歲不止,,有的還有許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湖南省文化廳前不久一次3000萬元的政府采購,被公眾質疑為“只買貴的,,不買對的”,。有關官員的解釋是,其一,因為“貴一點的東西相對更有質量保證”,;其二,,是“預算執(zhí)行的需要”,因為,,“如果預算沒有執(zhí)行完,,必然會影響到第二年的預算編制”。
年底突擊花錢現象屢禁不止,,政府采購屢有高價,,確實與現行財政預算制度有一定關系。長期以來,,很多部門和單位一直實行傳統的“基數預算”,,每一年的預算視上一年度的收支情況而定,如果一個單位去年預算是100萬元,,只花了80萬元,,節(jié)約下來的20萬元不僅全部上交,而且第二年的預算可能會因此削減為80萬元,。因此,,為了確保來年財政預算不降低,許多機構就想著花掉預算,,至于這筆錢花得是否合理合規(guī),,是否有效率,則不在考慮之列,,或者說不是考慮的重點,。
但是,突擊亂花錢,、政府高價購真是“預算”惹的禍嗎,?如果僅僅是為了花掉預算,各行政機構大可以將這些錢用到更需要的地方,,比如文化廳的政府采購,,省出來的錢是否可以用于提高各鄉(xiāng)鎮(zhèn)文化站的其他硬件建設、專業(yè)人員的培訓,?或者用于偏遠鄉(xiāng)村文化站點的建設,,讓更多的鄉(xiāng)民能夠享受文化福利?
可惜,,現實中的不少突擊花錢,,是將不該發(fā)的錢發(fā)了,不該吃的飯吃了,,不該出的差出了,,不該買的東西買了——原本用于公共財政的支出,,變身為行政機構的小金庫,豐富的是少數人的荷包,,提高的是小部分群體的福利。部門利益,,甚或是極少數的個人利益成為“亂花錢”的真正動力,,而所謂“花光預算”不過是其擋箭牌。如果財政預算審核監(jiān)督不力,,預算執(zhí)行不公開,、不透明,不從根本上遏制某些部門和機構的利益沖動,,就算把“基數預算”改成了“零基預算”,,也會有突擊花錢的可乘之機。
消除年底突擊花錢之怪現狀,,改革財政預算制度固然重要,,建立完善的監(jiān)督機制才是關鍵,只有讓每一項財政收入支出都置于公眾監(jiān)督之下,,將公眾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問責權落到實處,,嚴格監(jiān)督,、嚴厲問責,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突擊花錢的積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