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召開聯組會議,對國務院關于城鎮(zhèn)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關于限購問題的定性,,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吳曉靈詢問:過于嚴厲的限購政策影響形成更多的市場化出租房屋,,調控房價應抑制對房屋的過度投機,,而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投資性購房,,沒有多余的投資房,,租賃房市場就全由政府背起來,這是不可能的,。并建議:可以用增值收益稅收遞減,、扣減房產稅的方式限制過度地炒房。
對此,,住建部部長姜偉新解釋道:限購是個行政辦法,,是我們不得已而采取的辦法,是房價高速上漲,,不得已出了這樣一個限購的措施,。作為一把劍在懸著。當前商品房的房價總體上趨于穩(wěn)定,,一些城市開始有下降的苗頭了,。我們正在努力建設城鎮(zhèn)個人住房信息系統(tǒng),如果這個信息系統(tǒng)將來建立起來了,再加上銀行,、財政,、稅務、公安的信息系統(tǒng),,就不必再采取限購這種行政色彩濃厚的辦法,。
這一解釋,透露出幾點關于限購政策的敏感信息,。其一,,限購非長策。今年以來,,市面上流行著“限購長期論”,,這一言論嚴重誤導了各方,若不澄清,,恐怕會產生一些負面影響,。樓市調控有三種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法律手段難在立法繁瑣,、過程長;經濟手段最常用,,信貸和稅收是關鍵,,但過去幾年抑制房價力不從心;行政手段見效快,,卻易傷害市場機制,,所以只能是“西藥”。
然而,,限購政策注定只能是一種權宜之策,,一旦效果顯現,就應考慮放松或退出,,免得助長負面效果,。實際上,去年以來多個國家文件中,,屢屢明確“在一定時期內”實行限購,,從未說過永不退出。很多人有意,、無意誤讀了政策,,盲目相信所謂的小道消息”。
其二,,限購政策退出的條件,。最關鍵是房價調整的時間和空間,,要達到政策預期。這一目標比較曖昧,。各地制定有房價控制目標,,多是今年房價漲幅不超過GDP或人均收入增幅,這一目標明確,,也容易達標,。但全國并無統(tǒng)一目標,官方表述主要有三種:穩(wěn)定房價,、扼制房價過快上漲,、房價合理回落等。因此,,中央層面難依房價調控效果叫停限購,,而地方政府卻有證據取消限購。所以,,限購取消將是一個過程,,限購城市將陸續(xù)行動。
姜部長所謂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tǒng)全國聯網后不必限購”,,可以這樣理解:這一系統(tǒng)建成之后,,有助于完善房地產稅收,比如房產稅,,從而讓稅收政策成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的長久性政策,,為住宅市場長期健康發(fā)展的內置“穩(wěn)壓器”,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限購令的功能,。
談及房產稅,,昨天財政部官員王保安表示,目前在上海和重慶已經開始進行房產稅的試點,,下一階段工作是加快稅收政策的制定,,抓緊總結兩個城市的房產稅試點經驗,加快推進房產稅的實施,,以使它進一步發(fā)揮在房地產市場運行過程當中的調控作用,。即便如此,也不宜過分強調房產稅抑制房價作用,。很多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包括美國和中國香港,,都有類似稅收,,但香港房價素喜大起大落,美國房價2006年之前曾連續(xù)幾年快漲,,最終吹成泡沫,,破滅后引爆次貸危機,。
其三,限購退出的時間,。筆者一直認為,,本年度可能就會有個別城市如期退出。因為,,貴陽,、濟南等少數城市在今年一季度出臺文件時,就曾明確暫定截止今年12月31日,。另外,,8月份住建部出臺的二三線城市五項限購標準中,也曾明確允許新限購城市可考慮暫定執(zhí)行到今年年底,,雖然最終只有臺州和衢州兩個城市出臺,,且均沒明確退出時間,不過至少表明了中央部委的態(tài)度,。
隨著“金九銀十”夢想破滅,,近期很多開發(fā)商已加大促銷力度,部分城市房價加快下調步伐,。按此發(fā)展形勢,,預期到年底,部分城市的調控效果將會相當顯著,,限購退出的理由也就比較充足了,,至少不會像前段時間的佛山,剛想放松,,就被叫停,,朝令夕改,尷尬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