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經濟論壇2011年新領軍者年會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強調,,我們將針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繼續(xù)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wěn)健的貨幣政策,,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xù)性,、穩(wěn)定性,根據形勢變化提高政策的針對性,、靈活性,、前瞻性。 中國金融體制是一個典型的“政府主導型”,。美國傳統(tǒng)基金會發(fā)布的2010年度《經濟自由度指數》報告說,,中國復雜的金融系統(tǒng)被牢牢地控制在政府手中,四大國有銀行占據了超過50%的總資產,;國家指導信用的分配,,而四大國有銀行的借款首先給了國有企業(yè),;盡管自加入WTO以來,中國在不斷移除對外資銀行的障礙,,但令人討厭的管制仍然存在,,外資銀行只占總資產的2%。 筆者以為,,在政府主導上,,可以說,中國的金融體制與日本極其相似,。日本“護送艦隊式”的金融制度,、主銀行制度等曾為日本的經濟發(fā)展立下汗馬功勞。然而,,成也政府,,敗也政府,隨著日本經濟的起飛,,這種金融體制逐漸僵化,,并失去創(chuàng)新的活力。長期的“政府主導”型金融體制造就了一個龐大的利益集團,,隱藏著巨大的制度變革成本,。上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進行了數次漸進式和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試驗,,均以失敗而終。 中國已經走在了與當初日本類似的十字路口,。以證券市場為例,,筆者曾對1992年至2010年的法律、政策和事件(統(tǒng)稱證券法指數)做一統(tǒng)計分析,,研究結果顯示,,在過去近20年間,每一個單位的GDP增長,,有16.69%是由統(tǒng)稱證券法指數貢獻出來的,,證券法指數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是較為顯著的。但是,,證券立法指數的收益卻呈邊際遞減狀態(tài),,這意味著,一個單位的證券立法帶來的GDP增長越來越低,,換言之,,我國證券立法、政策和事件的適應效率正在降低,。 政府主導的金融證券體制,,說直白一些,,在一段時間,可以保證資源的合理利用,,促進經濟發(fā)展,;但是,一旦形成頑固的利益集團,,就會存在路徑依賴,,使得政策和制度逐步僵化,在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時候,,反而成為市場的阻力,,甚至在歧途上一錯再錯。也正因為此,,在進行證券法制改革和創(chuàng)新的時候,,必須考慮到該政策對未來經濟環(huán)境變化的適應效率。這種適應效率的決定因素是什么,?站在政府主導,、金融壓抑的角度,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市場的自由競爭程度,。 溫總理強調要根據形勢變化提高政策的針對性、靈活性,、前瞻性,,我以為,首先,,就應該逐步打破國有企業(yè)的行業(yè)壟斷壁壘,,促進市場的自由競爭。政府后退,,市場才能回歸,。對于我國而言,隨著經濟的發(fā)展,,中國固有的立法模式已逐漸走到了盡頭,,到了“二次轉型”的時刻,而轉型成功與否的關鍵,,就在于政府能否順利退出市場,,逐漸擔當守夜人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