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組團而行的13名乘客,前往首都機場乘機時,,卻被告知由于機票超售,,只能換3張登機牌。乘客們質疑,,超售具有欺騙性,,耽誤了乘客行程,致使乘客利益受到侵害,。北京南航地面服務有限公司一名負責人稱,,超售乃國際慣例,出于避免座位虛耗,。他向滯留的乘客表示道歉,,并承諾可承擔相應賠償。 類似的一幕并不鮮見,,超售機票引發(fā)的爭議近年來方興未艾,,僅南航就非頭一遭。2006年7月21日,,北京乘客肖先生因南航CZ3112號航班乘客已經滿員無法乘坐,,改簽換機而延誤兩個多小時,將南航告上了法院,。此事曾作為當年侵權的案例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國際慣例是國內航空公司超售機票的基本理由,,也是與乘客談判時的通用借口,于此語境下,,
“國際慣例”好似不可更改的鐵律,。稍懂常識的人都知道,所謂的慣例不過是約定俗成,,而非強制標準,。目前國際上大部分經營國際航線的歐美航空公司及歐美國內主要航空公司都實行機票“超售”操作,同時實行改簽或退票業(yè)務,,個別不實行機票“超售”的航空公司,,則相應地也不實行退票業(yè)務。由此不難看出,,超售機票只是一種可選項而非必選項,,航空公司有超售的權利,但必須保障乘客的知情權,、改簽權和賠償權,;乘客也有選擇不“被超售”的權利,但得以犧牲不退票為代價,。制度是明晰的,,關鍵在于如何執(zhí)行。 從現(xiàn)實操作來看,,機票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很有超售的必要。由于機票一般都是允許轉簽或改簽的,,如果有乘客在買票之后又改簽到其他時間,,那么原來的那張機票所對應的航班就要空出一個座位形成浪費。正是因為如此,,國內的航空公司才效仿國際通行做法,,可以超售總量的3%,以避免座位虛耗,。從這一點來說,,超售機票可“慣例”,這既可以看作是“國際”的,,也可以看作是“國內”的,,其目的都為確保航空公司利益最大化。但問題在于,,超售之后,,必須要最大程度保證乘客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比如是否事先告知對方這屬于超售票還是額定票,是否在乘機前予以溝通和確認,,讓乘客做好選擇準備呢,?如果不能做到這些,那么“國際慣例”就是個幌子,。 “國際慣例”不僅僅是超售上的效仿,,更應有服務上的跟進,,達到“慣例”的一體化,,不能在保障自身權益時“慣例”,在提高服務上不“國際”,,讓慣例派生出兩張皮,。誠然,機票超售是國際慣例,,不過據了解,,國外航空公司在機票超售的處理上更完善,,比如國外一些超售的機票顏色會與普通機票不同,,歐盟和美國還專門立法引入賠償機制,,其中美國規(guī)定,,每一航空公司不單要公布超售通知,還要將其印在機票或附于另一張紙上,,并且要將該通知印在機票上,,或者附隨于機票的另一張紙上予以充分的告知,,使乘客據此有更多的選擇權,以讓個人權利實現(xiàn)最大保障,。 故事一再重演,,說明南航于此沒有吸取教訓,。其實,,航空業(yè)的服務問題不少,,很多老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又出現(xiàn)了不少新問題,。如最近南航機長先是以安全為由拒載,,然后又在微博中用“跟央企玩,,你玩不起”與人對罵,,盡管當事人已二度致歉,,但仍未平息網民的憤怒,。航空公司再強勢,,再特殊,,說到底都是“服務者”,,所以,,在服務還沒國際化的時候,,還是盡量少拿“慣例”來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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