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扶持新能源汽車產業(yè)時,應拓展思路。僅僅在購買時給予一次性補貼,,盡管力度大,,但受成本約束,購車總價并不能對消費者產生巨大誘惑,。如果賦予新能源汽車更多的“優(yōu)先權”和“特別待遇”,,譬如,取消新能源汽車的限行限制,,對新能源汽車的供電電價給予優(yōu)惠,,或許可以增加新能源汽車的吸引力。
據《人民日報》報道,,2009年2月,,財政部公布《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6月,,確定在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5個城市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純電動車每輛最高補6萬元,;發(fā)動機排量1.6L及以下節(jié)能型汽車全國范圍內每輛車補貼3000元,。截至目前,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已發(fā)布到第七批,,試點城市也由5個增至25個,。政策補貼力度如此之大,實際銷量卻屈指可數,。在私人消費領域,,截至目前上海市場只售出10輛純電動汽車,杭州僅25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