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有效期限內(nèi),也別再搞運動式執(zhí)法了,。一段時間里放任不管,,管起來則義正辭嚴(yán),這樣的執(zhí)法方式不是民眾所期待的,,給民眾帶來的利益損失同樣是巨大的,。 長春這回干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兒,令人不禁想起前不久的三亞,,強拆了十幾年形成的最大棚戶區(qū),。面對居民的違法建筑,十幾年無有效作為,,一朝想拆就拆,,三亞的強拆當(dāng)然難以服眾。 不管前后有無因果聯(lián)系,,但這回長春似乎是全面汲取了三亞式強拆教訓(xùn),。該市在日前發(fā)布了一個通告,要求有違法建筑的單位和個人限期自行拆除,,否則將依法予以強拆,。這一紙通告,仿佛是對此前的違法建筑的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算,,也好像是對自己此前不作為的全面集中清理。 無論如何,,這首先還是要稱道,。先不管晚不晚,至少它表明了政府的一種態(tài)度,。就是要捍衛(wèi)法律的尊嚴(yán),,不能放任建筑違法現(xiàn)象。 即使集中性地對所有各類違法建筑進行清算,,那也得有一個時效問題,。即距離你上一次有效作為有多長時間,超過一定時限,,你就應(yīng)該對業(yè)主進行適當(dāng)補償,,這就是對政府的長期不作為進行買單。 在有效期限之內(nèi),,你履行了其為違法建筑的告知義務(wù),,人家不自行拆除,你再去依法強拆,,當(dāng)然你就拆得有理,。這樣的單位和個人也不會理直氣壯,,要和你拼命,也沒有人會支持他,。畢竟,,我們追求一個法治社會,依法總是好事,,你不依法誰支持你呢,? 但是,即使是在有效期限內(nèi),,也別再搞運動式執(zhí)法了,。一段時間里放任不管,,管起來則義正辭嚴(yán),,這樣的執(zhí)法方式不是民眾所期待的,給民眾帶來的利益損失同樣是巨大的,。 法的存在,,從根本上來說是要保護民眾利益的。但前提是,,它是活的,。只有它是活的,才能隨時告知百姓合法的邊界,,獲得合法性生存,。更重要的是,這個法的活性,,還不能總是休眠一段時間才蘇醒,。我蓋建筑時,你睡覺了,;蓋好了,,你又醒了,說我蓋的建筑違法,。但即使是違法建筑,,那也是百姓的血汗錢呀。因此,,只有法不睡覺,,我剛想蓋建筑,你就及時告訴我,,這樣做違法,。我及時收手,損失就最小了,,這是違法的代價,,我就認(rèn),。仍然堅持要蓋,再多的損失都是自討的,,怨不著別人,,這還是違法的代價,我必須認(rèn),。 因此,,百姓最盼法時時刻刻就在身邊,保護自己的利益,,使自己少受損失,,免予受損失。也只有這樣,,法才能走進百姓的心里和生活之中,,百姓才能知法守法用法。對于執(zhí)法部門來說,,尤其需要知道的是,,法不是誰的私器,想用起來就用,,不想用就擱著,。如果你長期不去捍衛(wèi)法的尊嚴(yán),你就該為自己的不作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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