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16日),北京市落實“國八條”的樓市調控細則公布細則要求,,在北京市沒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在北京購房,,須提供連續(xù)5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的證明。此外,,在信貸政策等方面也進行了嚴格規(guī)定,,對違規(guī)信貸機構要嚴肅處理。
從報道披露的信息來看,,北京調控細則比“國八條”更為嚴厲,。一方面從政策條款來說,北京的調控細則多達“15條”,,毫無疑問,,規(guī)定越細約束力就越強。另一方面,,從公眾普遍關注的限購規(guī)定來看,,北京細則也比之前的規(guī)定更為嚴厲。
去年5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限購令”,,要求商業(yè)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發(fā)放貸款,,而這次從1年以上變?yōu)?年以上。僅從這一點來看,,說明北京有關方面調控決心越來越大,。
事實上,北京有關方面早已意識到了房價上漲過快,,屬于國務院所說的“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中的一員,。因而,在去年“新國十條”的地方配套細則中,,北京細則不但比“新國十條”嚴厲,,相比其他城市也嚴厲,這是公認的,,而且,,北京率先在全國推行“限購令”,引領了限購之風,。
反觀一些地方,,要么遲遲不出臺“新國十條”配套細則,要么配套細則溫柔有余而剛性不足。今年“國八條”出臺后,,北京出臺配套細則也是走在了前列,,這次北京雖然不是最早出臺細則,但多達“15條”的細則內容卻是迄今最周詳的,。這再次說明北京愿意充當樓市宏調的“排頭兵”,。
在筆者看來,無論是北京調控細則比“新國十條”,、“國八條”嚴厲,,還是比其他地方細則嚴厲,或是細則出臺時間早,,都值得其他地方效仿,。因為房價在調控中持續(xù)逆風飛揚,監(jiān)管者不能有絲毫松懈,,既不能溫柔調控,,也不能動作遲緩,否則,,房價持續(xù)瘋漲在增加民生負擔的同時,,也增加了政府調控壓力。
不管是“新國十條”,,還是“國八條”,,都是原則性規(guī)定,每個地方都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執(zhí)行細則,,把握調控尺度,。筆者以為,面對房價難調的嚴峻形勢,,地方政府有必要放下土地財政,,調控細則要向最嚴標準看齊,要么向“國八條”規(guī)定的上限看齊,,要么向某些地方細則(如北京細則)嚴厲的一面看齊,。
當然,北京細則也不能說沒有遺憾,。比如說,,房產稅在不少人眼里是樓市調控的“重武器”,但北京細則沒有提到,。北京市政協(xié)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劉桓不久前表示,北京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征收房產稅,,說明北京房產稅征收條件已經成熟。北京細則不提房產稅,,或多或少會影響到調控效果,。
再比如,,“限購令”作為調控“重武器”,去年出臺之后發(fā)現不少問題,,比如,,假身份證、假離婚證可以規(guī)避限購,,一次性補交社�,?梢�(guī)避“限外條款”,等等,。這些漏洞如何修補不是很明確,,“京15條”只是要求住建、稅務等部門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及購房人資格核查機制,,但漏洞能否完全補好還是未知數,。
又如,“國八條”提出各城市要合理確定本地區(qū)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但在“京15條”中不見公布房價調控目標。盡管這個目標必然要在一季度公布,,但公布時間越早越好,。在很多人看來,房價調控目標理應出現在北京版“國八條”中,,這樣才能讓調控政策變成“拳頭”,。
筆者始終認為,宏觀調控要治本,,從淺調控向深調控轉變,,即行政調控的同時,要進行制度性調控和深層次改革,。所謂制度性調控,,就是修改稅收,、貨幣,、土地、住房保障等制度以適應新形勢,,比如修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法》,早日出臺《住房保障法》,。所謂深層次改革,,主要是財政體制改革。期待在后續(xù)調控中多看到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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