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調控地方版“國八條”細則陸續(xù)“浮出水面”,。16日,,北京版“國八條”細則落地,外地人購房須提供五年納稅證明等“限購”舉措格外引人關注,。筆者認為,,與已經公布的一些地方調控細則相比,,“京15條”可謂空前嚴厲,但要打破“越調越漲”的怪圈,,除了政策設計到位之外,,關鍵還在于政策的執(zhí)行力。 自2003年以來,,樓市調控政策可謂持續(xù)不斷,,但多數沒有實現預期效果,幾乎每輪調控過后都會出現新一輪房價報復性上漲,,致使房價陷入“越調越漲”的怪圈,。 筆者認為,,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政策落實不到位,、執(zhí)行不力是關鍵,。落實調控政策,需要多方面努力,,尤其需要地方政府的有力執(zhí)行,。此前,中央調控房價的決心并沒有得到地方政府的積極回應和完全貫徹,,嚴厲的調控政策多被地方政府敷衍,、變通,、弱化,,令調控陷入“雷聲大雨點小”的尷尬境地。 地方政府扮演房價“推手”角色并非偶然,。在視GDP指標為“生命線”的環(huán)境下,,各地為確保經濟增長,必然在樓市調控上“惜力”,;更為重要的是,,土地收入已成為地方政府嚴重依賴且最重要的財源,在權衡公共利益和財政增收上,,地方政府很難選擇前者,。 這從一組數據中可以看出端倪。財政部的數據顯示,,2009年土地出讓收入為14239.7億元,,占當年地方財政收入的43.7%。國土資源部的信息顯示,,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成交總價款2.7萬億元,,同比增加70.4%�,!巴恋刎斦闭既珖斒毡戎馗哌_33.75%,。 調控政策遭遇“軟抵抗”的情況,在金融機構中也時有發(fā)生,。樓市高燒,、房價飆升所帶來的利潤,致使部分銀行“頂風作案”,,通過采取降低首付,、增加利率優(yōu)惠幅度以及辦理房貸返點等違規(guī)措施,吸引消費者辦理房貸業(yè)務,。 筆者認為,,樓市歷來是各方利益博弈的“主戰(zhàn)場”,,樓市調控必須清除既得利益者對調控的干擾。房地產業(yè)是個利益鏈錯綜復雜的行業(yè),,如若沒有強有力的舉措排除干擾,,勢必令調控效果大打折扣甚至無果而終。 令人欣慰的是,,從史上最嚴“國八條”政策頒布到滬渝房產稅“靴子”落地,,無不彰顯中央調控樓市的決心和信心。和以往歷次調控相比,,不僅政策出臺的時點前移至“兩會”前,,而且政策更加嚴厲,涉及范圍更廣,。 更為關鍵的是“國八條”進一步強調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同時強調落實住房保障和穩(wěn)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對于執(zhí)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房地產相關稅收征管不力,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后等問題,,也要納入約談和問責范圍,。 筆者認為“國八條”提出了完善地方政府問責機制,強化了政策執(zhí)行力,,有利于保證調控效果不被削弱,。對于各城市一季度要公布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也值得我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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