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投資者投訴信維通信上市半年后便斥資約200萬元成為某高爾夫球俱樂部會員,。這是否變相侵害股東利益呢,?當記者以投資者身體致電公司時,董秘辦工作人員回應說“正�,!保@是公司老總進行高端人士溝通的一種方式,。不過,,有律師指出,高爾夫會員費用雖不違法但情理上應該予以譴責,,并且保薦機構長江證券持續(xù)督導失職,,應該以保薦人的身份對投資者做出解釋。
記者發(fā)現(xiàn),,在信維通信高管涉嫌侵占股東利益的背后,,公司業(yè)績上市以來也出現(xiàn)大幅變臉。資料顯示,,信維通信于2010年11月上市,,此后的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2011年),公司實現(xiàn)7545萬元的凈利潤,,同比增長56.58%,。不料,2012年公司的經(jīng)營情況急轉直下,,出現(xiàn)91.92%的凈利滑坡,,凈利潤僅為609.43萬元,扣非后凈利潤更是僅有87.3萬元,,險些步入虧損境地,。雪上加霜的是,2013年首季,,公司也面臨著上市以來虧損最為嚴重的季節(jié),。一季報顯示,信維通信大幅虧損1985.58萬元,,同比下挫334.89%,。
業(yè)績大幅變臉的背后,是高管對上市公司資產(chǎn)的窺覬之心,。記者查閱了信維通信上市以來的所有公告,,均未發(fā)現(xiàn)公司曾有過與“高爾夫活動”相關的任何娛樂支出,為何公司上市半年后便平添了高達200萬元的此筆費用,?
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薛洪增律師對記者表示:“對于信維通信高管高爾夫會員會費的報銷問題,,從法律上來講雖然并不違反規(guī)定,但從情理上來說,,公司上市后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業(yè)績便大幅下滑并險些虧損,,在這種情況下依然維持高昂的娛樂費用,,公司應該受到譴責�,!�
“高爾夫會員費用由公司買單,,這實際上是擴大了公司高管的職務消費,這種行為不但對公司的長久發(fā)展頗為不利,,對公司的股東也是不負責任的,。目前公司仍處于持續(xù)督導期間,保薦機構難辭其咎,�,!毖β蓭熝a充道。
(摘自《每日經(jīng)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