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國恒公布的2012年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專項報告顯示,,其2011年動用定增募集資金,為子公司廣東國恒鐵路物資有限公司代付的逾2500萬元資金中,,至今尚有1933.58萬元沒有歸還,。
以各種名義使用和挪用募集資金,,在*ST國恒已成家常便飯。2007年,、2009年,,*ST國恒分兩次收購中鐵羅定83.43%的股權;2009年收購了中鐵羅岑99.40%股權,。這兩家子公司分別擁有一條地方鐵路的建設使用權,,其中中鐵羅定名下的春羅鐵路已建成運營。
為推進上述項目建設,,2009年12月,,*ST國恒通過定向增發(fā)募集資金凈額21.13億元,用于收購上述中鐵羅岑,、中鐵羅定,、甘肅酒航三條地方鐵路的部分股權和項目建設。但從2010年開始,,這筆資金就不斷被挪用,。
與此同時,*ST國恒近年經營狀況一直欠佳,。2011年,,其已虧損1858萬元,。由于去年轉讓的北京茂屋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涉及法律訴訟,股權轉讓收益未能確認,,2012年亦虧損4449萬元,。在此情況下,子公司中鐵羅岑名下的羅岑鐵路早日完工投運,,打通已運營的“斷頭路”春羅鐵路,,成為其改善經營狀況的唯一辦法。但時至今日,,羅岑鐵路何時竣工仍遙遙無期,。
一方面聲稱羅岑鐵路存在巨大資金缺口,另一方面卻反復挪用項目建設資金,。2010年和2011年,,中鐵羅岑先后從募集資金監(jiān)管專戶挪用資金1.377億元。
按照*ST國恒的說法,,上述被挪用資金中有1.26億元用于向廣東國恒償付或預付材料采購款,,但實際上卻疑竇頗多。2010年10月,,中鐵羅岑即將3600萬元資金從募集專戶轉出,,但直到2011年1月才轉為向廣東國恒支付預付款。2011年1月17日至12月5日,,中鐵羅岑再次將1.017億元資金轉出,,除了5600萬元用于工程材料款預付給廣東國恒外,其他4570萬元究竟用于何處,,國恒鐵路并未披露,。在公司經營越發(fā)困難的情況下,*ST國恒的做法顯得頗為可疑,。
(摘自《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