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和效率,,浙江省政府決定有序推進社會組織承接公共服務事項,,將制訂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目錄,同時提出嚴禁社會組織“中標”后轉包承接事項,。 根據浙江省政府日前公布的《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規(guī)定,,教育、就業(yè),、農業(yè),、社會保障、醫(yī)療衛(wèi)生,、住房保障,、計劃生育、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公益性崗位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將逐步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凡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都可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交給社會力量承擔。 在明確購買內容的同時,,浙江省政府確定了購買目錄:在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由省財政廳牽頭研究制訂并及時動態(tài)調整全省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目錄;各地,、各部門根據指導目錄制訂具體實施目錄,,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進行動態(tài)調整�,! � 浙江省政府指出,,政府購買服務應納入政府采購管理,按照公開擇優(yōu),、以事定費的原則,,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等方式確定承接主體,,嚴禁轉包行為,。 據了解,浙江省將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政府網絡平臺資源,,及時發(fā)布政府購買服務有關政策制度,、購買目錄、承接主體條件,、采購結果,、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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